原衡把鼻梁上那副蠢得要命的黑框眼镜摘了下来。
他抽到的是一个稀有职业房东。
不过很显然,在这个副本里,房东是受政府管制的小官员,是这里最小的官,手底下只有两个人可用,一个是上了岁数的保洁大妈,一个是年轻的公寓管家。
原衡的职责,就是监视这里的人,不允许他们做任何违反法律的事。
听起来似乎挺合理的。
然而这里的法律
真的是非常离谱。
原衡打开桌子上两本厚厚的法典。
其中一本是往年的条例,另外稍微薄一点的,是今年新出的条例,其中有的条例今天发了明天改,明天改了后天再废止,总之非常不固定。
只是随手那么一翻,原衡就看见了一个让人非常无语的条例。
不允许养狗,违反者罚款五万元,如恶犬咬伤政府人员,加判有期徒刑两年,或服劳役一年。
再往后翻,又有另外一条荒诞的条例。
未服药者不允许上街,经巡警检测血药含量不足的,应在巡警监督下立即服药,违者处有期徒刑三年,或服劳役两年;
违反此条例超过三次者,入奴籍。
看到这,原衡打开办公桌的抽屉,从里面拿出了一个小药瓶。
药瓶里是一些红色的小药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