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王大力不仅好酒色,而且还有个怪癖,那就是龙阳之好,简单说来,就是喜欢男人。杨虎虽然是个乐师,但也算长的一表人才,当时王大力随着黄巾军大部队开进兖州时,无意当中看到了杨虎。
癖瘾犯了后,王大力强行掳了杨虎,后面的事,不用说,大家都知道了,所以,要说恨王大力,杨虎其实是最恨的,而且连都恨他......
丁一从杨虎眼中读出了恨意,便拍手道:“老大,要不这样,反正探路的活给了梁龙,咱索性摸索着把王大力干掉吧?”
张弓对于丁一的这个提议,也是颇为赞成的,因为来之前马孝全曾吩咐过张弓,如果遇到王大力,提着他的头回来,所以丁一刚一提议,张弓和杨虎便举双手赞成。
张弓虽然不识字,但也不傻,能够当这4人小队的头头,他也想了很多,张弓问丁一:“丁一,你和王大力有啥仇没?”
张弓不问还好,这一问,也正好戳到了丁一的痛处了。
如果说杨虎曾是王大力发泄龙阳之癖的男宠,那么丁一就是王大力发泄爆脾气的出气筒。
王大力那人,虽然认字不多,但却偏偏喜欢装模作样的学着读书识字,昔日在一起时,王大力总是找丁一过来解释书里的内容,如果说的不满意了,就免不了一顿皮肉之苦,所以,丁一、张弓还有杨虎,其实也算是难兄难弟了。
“那主意就这么定了,俺几个见到王大力那个驴日的,一定要把他的头削下来粑屎。”
3人拿定了主意,便不再多做停留,张弓依照马孝全吩咐的计划,领着丁一和杨虎潜进了山谷。
3人中,就属张弓的身手最好,所以张弓便揽下探路的任务。
张弓前面带路,走一段路,便向后面招一下手,这一切看似做的天衣无缝,但其实,他的所有动作,已经被山腰处的某个人盯了很久了。
3人行至一处小溪间补充水源,杨虎从怀里掏出一把鱼骨梳子,对着溪水梳洗。
张弓看了,哈哈一笑道:“难怪王大力那个驴日的喜欢日你,杨虎啊,你这动作真他妈的像个娘们。”
杨虎红着脸,收起鱼骨梳子,刚准备反驳,但是他却在溪水的反光面上看到了不远处的动静。
做了一段时间的黄巾贼,杨虎别的没学会,视力却练的很好,刚才虽然只是很小的动静,却已经被杨虎尽收眼底了。
杨虎也算聪明,不动声色的来到张弓面前,悄声道:“头,俺们被人盯梢了。”
张弓一惊,刚想发作,杨虎立马按住他道:“别急,好像只是盯梢的。”
张弓不放心,拉过丁一,悄声说了几句,丁一眉头一皱,悄声道:“好办,老大,你的弓箭不是耍的很好么,拿出来吓唬一下。”
张弓一听,哈哈一笑,从背上取下弓箭,弯弓搭箭,对着杨虎指出的方位,嗖的一声放出一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