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我认为我们完全可以制定一个计划。”
……
深夜里,一个身影在开普敦昏暗的街头上行走着,穿着一双旧的黑皮鞋,旧裤子和敞领衬衫的胡狼,看起来和码头附近的普通白人工人没有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他的手里提着一个手提箱。
很快,他就来到了一栋楼前,然后直接来到了顶楼的一个房间门前,他从脚垫下拿出钥匙,然后把门打开,进了房间,立即把房门锁好。
“就是这里了。”
透过窗帘看着窗外的码头,胡狼自言自语道。
半个月前,他还是前线的一名狙击手,在战场上射杀英国老,一个又一个英国老送去见了上帝。
而现在呢?他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普通人来到了开普敦,和许多初来乍道的人一样,他看起来似乎有点儿潦倒。
当然,他来到这里并不是为了享受生活,而是为了完成一个任务。
将窗帘拉好之后,胡狼把手提箱放在地上,随后,他就从衣柜里取出了一个箱子,箱子里有为他准备好的武器——一支韦氏100型猎枪,这种产自大明北海的猎枪以射击精准而闻名于世,配上凤凰光学仪器生产的4倍瞄准镜,甚至可以准确的击中1000米外的目标。
“这是最好的步枪了。”
在拿起步枪的时候,他又拿出了一盒棕熊牌7.5毫米子弹,这种子弹与普通的子弹不同,它是弹头是用纯铜制成,精度远高于普通子弹,和韦氏100猎枪搭配在一起堪称完美。
“最多只需要两发子弹……”
两发子弹已经足够了,对于一个优秀的猎人来说,两发子弹有时候也是浪费,毕竟,在狩猎的时候,那怕是多打一发子弹都是浪费,尤其是在南非高原上,每一发子弹都是昂贵的,和所有的布尔人一样,胡狼早就练就了一手好枪法。
甚至这也是他为什么叫“胡狼”的原因,因为他是草原上的清道夫。
又一次,胡狼站到了窗边,透过窗缝他凝视着港口,然后就这样坐在那里,就像过去他在大草原上狩猎一样,静静的等等着猎物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