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连珠枪才是未来(第二更,求首订,爆更)

“或许这种步枪的射速快,火力强大,但是它使用的056英寸子弹,射程只有三百码,在战场上恩菲尔德步枪会在远距离死死的压制它,所以,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以恩菲尔德步枪为主,骑兵和战车兵用斯宾塞步枪。”

其实,斯宾塞步枪的威力不足,在与高乔骑兵作战时,就已经显露了出来,它射程近,而且对战马的杀伤性不足。不过即便是如此,它的威力与射程也远远超过44口径的亨利步枪。

正是因为它强大的火力,等到南北战争结束时,斯宾赛步枪在双方士兵眼中已经成了一种不可战胜的象征。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它的性能就是完美的,其实亨利步枪的威力小,斯宾塞步枪的威力也大不到那去。甚至到最后,这也是他最终被淘汰的原因——论射速,它远远不及亨利或者温彻斯特步枪,论威力吧,他又比不了夏普斯之流,那些步枪是可以猎鹿,可以打野牛的,至于斯宾塞,顶多也就是打打人,猎鹿,打马,它真的不行。

而这也是布来恩建议让骑兵用的原因——至少它的威力比转轮手枪大,而且精度更高。

对于这一切了然于胸的朱先海,随口说道。

“那是子弹的问题。”

说话的时候,朱先海压动杠杆退出一发子弹,拾起这发56口径的紫铜壳边缘发火子弹,朱先海说道。

“这是它用的发射56口径的边缘发火弹,这种子弹不能够承受更高的膛压,所以,我设计了一种新型的子弹,相比边缘发火,它采用中心发火,能够承受更高的膛压,可以装入更多的火药,而且它还是一种瓶颈弹,口径缩小到45英寸左右,通过缩小口径来增加初速的,换装新子弹后,它的射程更远,精度更高,当然了威力也更大。”

与高乔人的一战后,朱先海就针对武器的问题,为了提高斯宾塞步枪的射程,他直接拿出了十几年才发明的“伯丹式底火”。

也就是斯宾塞步枪有改进的潜力,相比之下,亨利步枪的改进潜力极小,它黄铜机匣强度较低,难以承受高膛压,虽然能装十三发子弹,而且射速更快,但结构坚固性远远不能与斯宾塞步枪相比。而且斯宾赛枪的部件更易于制造,看似结构复杂,其实部件并不多。

“大帅,我们现在还不能制造子弹!”

布来恩直接说道。

“金属弹壳是昂贵的,而且需要更多的设备,如果我们不能自产这种子弹,耗尽了子弹,它就是一堆废铁!”

好吧,布来恩赢了。

不过只是暂时的。

朱先海耸耸肩膀说道。

“这只是暂时的,很快巴菲特就会回来的,他会带来生产子弹的设备,很快,等我们自己的工厂投产之后,就再也不需要考虑弹药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