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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酒挽旧友 桑玠 798 字 2022-11-08

程逸闻压根没太把这话放在心上,去洗手间附近找了个空地儿抽烟。

等他抽完两根烟回到卡座的时候,彭晖他们已经完全喝嗨了。

彭晖是他的发小,他们这一圈人基本都有父母辈积攒下来的家业,说的通俗一点儿,不是富二代就是官二代。里面的人稍微有点儿人性的,除了吃喝玩乐之外,还会帮着家里做做事儿,绝大部分都是像彭晖这样,整天泡在酒吧和女人堆里,吃上一辈留下来的家底混混度日。

他和彭晖他们的生活方式虽然不同,但他也并不完全抵触反感他们,有时候为了放松神经,他偶尔也会来参加这种局。

程逸闻在卡座的最边上落了座,问服务生拿了杯酒,一边慢慢地喝,一边静静地看着彭晖他们群魔乱舞。

是的,他放松神经的方式,就是看他们发疯。

就在这时,他忽然注意到了坐在他对面的那个女孩子。

因为其他彭晖他们带来的女孩子,或者是在这儿玩的女孩子,这个时候不是在嬉笑喧闹,就是和彭晖他们抱成一团在疯狂地扭动。

可是那个女孩子,却和他一样格格不入——她一手拿着一杯酒,两条腿盘在沙发上,低着头在那儿旁若无人地刷手机,仿佛在自己家的沙发上那样悠然自得。

因为要抬起头喝酒的缘故,他才得以看清对方的脸庞——一张鹅蛋脸,五官长得都很精细小巧,皮肤很白,白得感觉连血管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整个人的身材很纤细,应该说是极瘦的那种。

像个吸血鬼美人儿。

不知道为什么,程逸闻的脑子里突然就晃过了这个形容词。

酒吧艳遇对他来说只有“想”和“不想”的区别,不可能有第三种情况发生。以他的外形,什么都不干都会有女孩子主动过来邀约,最终结果对他而言也就是点头和摇头的动作罢了。

当然,他鲜少主动出手,除非遇到特别对自己胃口的类型。

程逸闻坐在那儿看了一会儿吸血鬼姑娘,这时拿着酒杯,从沙发上起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