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好写的中规中矩,这样才不会引来太多目光。
回到报社时,还没中午。赵哥老神在在靠在椅子上撑着下巴打盹,其他两个人不在,大概是去采新闻了。
见到乐景和苏和光回来,赵哥懒洋洋得掀开眼皮看了他们一眼,慢吞吞说:“回来了?电影怎么样?”
苏和光兴奋道:“赵哥,有时间的话你一定要去看看!电影真是太精彩了!”
赵哥打了个哈欠,“算了吧,我对强盗的事不感兴趣。”
苏和光不愤道:“刘豪天是侠盗!他劫富济贫,是英雄好汉,才不是你口中的强盗!”
赵哥懒得给他争辩,不耐烦挥了挥手,“别废话了,写稿去。”
乐景坐在办公桌上,懒得先写影评,先根据昨天他搜集的资料,写了一篇新闻稿。
写完后,他思索了一下,走到赵哥桌前,试探性问道:“主编,这是我昨天采的新闻,不知道能不能登?”
赵哥看了乐景一眼,无精打采的接过新闻稿,刚看了几行,眼睛都瞪得滚圆。
“你疯了吗!”他猛地抬头,瞪着乐景,“你好端端的写这个干什么?这件事和我们报社有什么关系?”
“怎么没有关系?”乐景淡淡问道:“社会有了脓疮,我辈报人不登出来,难道要捂着伤口装聋作哑吗?”
赵哥叹了口气,苦笑道:“如果你执意要写这个文章,你可以登在别的报纸上,我们报纸刊登这样的文章,是卖不出去。”
赵哥的回答也算是乐景的意料之中。毕竟《京城趣事》就是一个三俗娱乐小报,乐景写的东西太沉重了,也和报纸一贯的定位不符。
“我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