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瘪瘪嘴,不服气的小声嘀咕道:“学那么长时间有什么用,女儿家反正就是要嫁人的。”

老板娘立刻火冒三丈,咆哮道:“哪个贱逼跟你说这种话的?!”

女儿被母亲这凶神恶煞的模样吓得了一跳,身体抖得更厉害了,哆哆嗦嗦回答:“是……是姥姥……”

老板娘喷薄欲出的怒火就这样被憋了回去,她噎了一下,睁大眼睛,与胆怯的女儿面面相觑了一会儿,然后尴尬地咳嗽了一下,若无其事地说:“嗐,你姥姥年纪大了,从小在国内长大,思想比较守旧,你别听她的。”

她板着脸吓唬女儿,“你看过你姥姥的脚吗?你要是听她的话不去工作,将来嫁出去后就要被绑了小脚,一辈子都要关在院子里,哪里都不许去,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回到家还打你,你难道想这样吗?”

女儿脸色煞白,老板娘一看就知道她把她吓住了,立刻再接再厉道:“你将来好好学习,哪怕读个高中,也能去守夜人应聘,将来坐办公室当编辑,风吹不着雨晒不着,每个月还有大把钱花,你想买什么都能买什么,不好吗?”

女儿脸上浮现了明显的心动,“娘,那……一个月能有多少钱啊?”

老板娘余光一扫,就发现了坐在对面晒暖看报纸的华康,立刻喜笑颜开,提声问道:“华大哥,我记得您家小女儿就在守夜人工作,她是什么职位,一个月多少钱啊?”

提起自己的小女儿,华康脸上堆满了骄傲的笑容,他放下报纸,自豪地说:“她在守夜人加利福尼亚分部工作,是报社的主编,一年八百美元呢!”

“报社领导很看好我们家妮子,妮子说她再干三年,就能去做经理,进入领导层,到时候一年工资,起码也要一千两百美元!”

老板娘一脸艳羡,“乖乖,你们家妮子真争气,你们家几个孩子,还数你家妮子最有本事。”

华康也自得的点点头,语重心长道:“要我说,这闺女好好养的话,将来不比儿子差,所以你家闺女那是一定要好好教,一定要让她上学。高中是不够的,要想进报社的管理层,那起码也要大学毕业,你闺女脑子也不笨,让她好好学,将来说不定比她妮子姐还有出息哩!”

老板娘一拍自家熊闺女的脑瓜子,没好气道:“还傻愣着做什么,华伯伯说的话你都听明白了吗?将来还好好学习不?”

闺女眼睛亮晶晶的,拼命点头,“明白了明白了,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的!”

老板娘和女儿进了餐馆后,华康继续懒洋洋的坐在太阳下看报纸。

阳光照在他花白的头发和沟壑遍布的古铜色脸颊上,他眯着眼睛打了个哈欠,看起来真像个老头儿了。

他也不小了,今年都五十多了,已经是半截身体进棺材的年龄了。

也许是年纪大了,华康这段时间越来越容易回忆起自己的前大半辈子。

他七岁就跟着叔伯下南洋,千里迢迢跑到美利坚讨生活,奋斗了十五年,才终于在洛杉矶开了一家杂货店,做了老板。

当时的他绝对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能过上今天这样的好日子。

孙子哒哒从屋里跑了出来,抓着他的衣袖,嚷嚷着:“爷爷,爷爷,我要听你年轻时的故事!”

“爷爷年轻时的故事啊……”他眯起眼睛,立刻想起了二十多年前,那个改变了无数华人命运的盛大氵斿行,以及随之发生的那个牵动无数华人的内心、让他们站起来的官司。

在那之前,他们华人是美利坚社会的最底层,谁都能踩一脚,在那之后,他们华人凝成一股绳,成为了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也慢慢开始学会了美国的游戏规则。

回忆往事,华康眼睛闪闪发亮,慢慢把二十多年前的往事仔仔细细说给了孙子听。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很多事,没想到今天再次回忆起来,拨开岁月的轻尘,一幕幕往事在他记忆里栩栩如生,那些年轻的脸孔熠熠生辉,他似乎从未忘记过他们的脸。

孙子兴奋追问道:“后来呢,后来呢,那些帮我们打官司的清国留学生怎么样了?他们现在在哪里呀!”

“后来啊……”华康目光悠长,满脸怀念之情,“后来他们成为了守夜人,创办了全美华人报业集团啊。”

孙子倒抽一口冷气,兴奋得尖叫道:“原来他们就是守夜人的初期创始人!”

只要是华人,就一定会对守夜人三个字如雷贯耳,他在华人小学里也经常听同学们说起守夜人。

学校里的老师天天给他们科普守夜人日报的创业史,听得他耳朵长茧子,都倒背如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