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不由在心里咒骂道:该死的犹太人!就像他们的祖先一样,宛如秃鹫一样追逐着财富,永远学不会满足!

他收回思绪,如临大敌开始阅读这份报纸。然后他“咦”了一声。

“《麻省人穿越到美国建国前》?”

他心里一个咯噔,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沉着脸,迅速看完了这篇文章,表情扭曲,又爽快又痛苦,如果让刚才的实习生看到他现在的表情,一定会大惊失色,嚷嚷着主编终于疯了。

哈利没忍住狠狠锤了下书桌,“fuck!有了路易斯小姐还不够,约翰是从哪里又挖到了一个怪物?他是怪物搜集家吗!”

“作者是怀特伯德(whitebird)和兰斯(nce)?又是两个新人吗?约翰那个老家伙为什么总是能发掘优秀的新人?!”

这个故事太他妈好看了吧!

短短一章,其实没有讲太多剧情,就是一个马萨诸塞州的美国人被闪电劈中后,竟然穿越时空来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国!

那时候的美利坚还是英吉利的殖民地,备受欺压和压迫,主角一来就掉进水里差点被淹死,还好有个好心的绅士让仆人救了他。

主角惊魂未定道:“上帝啊,您救了我的命!您叫什么名字?我一定会报答您的!”

绅士笑着回答:“我叫乔治华盛顿,是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拯救选民是我的职责,您不必报答我。”

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