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静默的思索大概持续了半分钟,他猛地抬起头看向约翰,脸上浮现一种恍然大悟的兴奋以及一种发现稀世奇珍的震撼激动,“杰作!这是一部杰作!”

他刷的站了起来,拿起书兴奋地在壁炉前走来走去,右臂挥舞,大声嚷嚷道:“太精彩了!作者耍了一个诡计!我差点被他骗过去!这个作品,是那种罕见的可以同时满足底层百姓和知识分子审美趣味的作品!这部小说一定会大卖的!”

纽曼翠眸晶莹,难掩敬畏地看向约翰,“你说得对,这个路易斯简直是个怪物!你是从哪里发掘出来的这个怪物?!”

约翰得意地翘起二郎腿,摊了摊手,高深莫测地表示:“秘密。”

“我和路易斯有约定,禁止向外透露任何属于他的身份信息。”

纽曼也没在意。作家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怪癖,像路易斯这样性格孤僻奉行神秘主义的作家并不在少数。

他拍了拍老友的肩膀,羡慕道:“你小子这下可算是时来运转,挖到宝了。好好培养他,我敢给你打赌,只要他继续维持《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的水准,最慢十年后,美国文坛一定会有他的名字!”

约翰与有荣焉的笑了笑,故意问道:“所以,你觉得这本小说可以在哈特福德发行吗?”

“废话!”纽曼白了同学一眼,问:“你印刷了多少本?”

约翰:“三千本。”

“三千本哪里够!至少也要五千本!”纽曼大声道:“你明天就先把三千本书运过来,然后我再去联系哈特福德的工厂印刷两千本。放心,我和几个大书店老板关系很好,一定能说服他们在书店最显眼的位置上放上你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