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推导?
不是这样的!
逻辑推导是用结果来推算过程,那是波洛所擅长的领域,大多数侦探破案都是根据结果来推导过程,逻辑性占了很大的比重,但福尔摩斯似乎更擅长用过程来推算结果,而这些过程就是通过以上提到的各种细节所得到的答案,二者有相似之处,但性质却不同!
可以想象。
当这一段段推理秀出现在曹得志的眼前,曹得志几乎被秀的头皮发麻,他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戴着圆顶礼帽,手持烟斗的鹰钩鼻男人形象,他的目光应该是理性中透着观察的智慧,而这一切的推理都基于福尔摩斯的一个理论:
基本演绎法!
案件大概可以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分是福尔摩斯运用他口中的演绎法来寻找出连环杀人案的凶手;而第二部分则是杀人犯的作案动机以及他自身所受到过的悲惨经历,这是一个值得同情的凶手在用他的方式复仇。
故事是看完了。
曹得志却呆住了。
这是曹得志作为蓝星人第一次面临来自福尔摩斯与基本演绎法带来的震撼,而同样震撼的感受也自隔壁会议室那些编辑的心底升腾而起——
恐怖的福尔摩斯!
第四百九十三章 逼王
这就是基本演绎法!
不是信口胡诌的推理手法,而是一种有福尔摩斯在背后做行动证实的绝活,用福尔摩斯本人发布在报刊上的文章就是:【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但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因为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那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而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可以尝试去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象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比如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所以你如果学会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却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
难以想象?
最后一句话很嚣张,但这似乎是福尔摩斯的特色,他很喜欢在给出一段复杂且缜密乃至天秀的细节推理之后再用一种无法理解的表情看着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