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吃人肉呀,真恶心,我现在每餐都是金枪鱼和面包,那滋味,绝对是无上美妙。”
“嘁,新兵蛋子滚开,待会儿敢和老子抢人头,别怪老子翻脸无情!”
几个食人魔挥舞着手中的原木战锤,神色狰狞,跟着唐顿的土著老兵,早赚下了不菲的积蓄,不吃人肉了,新兵们没多少钱,才会偷偷这么干,所以这也是区分新、老兵的条件。
任何军队中,山头主义都非常重,就算都是土著,也是明争暗斗,要不是严苛的军令和弹压,这些土著为了抢夺首先攻城的权利都能打起来。
这支土著兵团,唐顿算是捡到宝了,当然,麻烦也不少,比如吃的太多,文化太低,一些家伙甚至土著语都不会说,更别提听懂军令了,不过越是这种野蛮的,打起仗来越凶。
唐顿为什么迫不及待的发动战争,就是为了以战养战,否则的话,在威望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时候,吃不饱的土著绝对第一个反叛。
为了不让这些家伙攻击囤积物资的仓库,血槌就亲自带着督战队,砍了数百颗脑袋,血淋淋的挂满了仓库的屋檐!
食人魔们此时盯着朵唯城,就像一饥饿的暴熊盯着一个流淌着黄金蜂蜜的肥美蜂巢。
看着一个个急不可耐的食人魔们,一股恐惧不可遏止的在降兵们的胸膛中滋生,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战意十足、无惧死亡的士兵,这种兵团,谁可以战胜?
“为了你们的家人着想,我允许你们带上面罩作战,如果斩下三个士兵的头颅,可以免除你们的死罪,如果斩下五颗,将给与同等的赏赐,想活命,就拿命去拼!”
唐顿冰冷的视线,扫过了这些降兵。
“这个家伙,领悟的好快!”
廉价神感慨,如果只是逼迫降兵攻城,就算他们活下来,心中也不会有归属感,但是这个命令一出,就不会了,而且有了一支降军做表率,对敌人的心理防线影响太大,至少遇到败局,他们就不会死战,而是有了其他的选择。
廉价神相信,等到萨摩赛露出颓势的时候,会有更多的士兵归顺。
“玛勒逼,老子就当自己死了!”
一个降兵看了看四周的战友,随后一把扯掉了缝在军服上代表着他身份的数字,跟着扯下一条内衣,包裹在了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