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桃低着脑袋,背着小手,用脚尖在地上画着圈圈,嘟起的小嘴唇上写满了不服气,她觉得自己被看扁了。
“怎么回事?”
唐顿看向了管家。
“除了犹太佬,我们地精可是这个世界上最出色的商人之一,虽然没落了,但是总有一些地精从祖辈的手中继承下来了这份学识,这就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本领。”
阿巴贡解释,“他们大多数都生活在伦巴第,是我买回来的!”
“嗯!”
唐顿点头,表示了解。
如果说奈瑟瑞尔文明是魔法最璀璨的时代,巨人文明是武力最昌盛的时代,那么大地精文明,就是科技和商业最巅峰的时代,靠着地精飞艇,大地精们将他们的贸易航路遍布诸位面。
由大地精建立的风险投资公司,曾经投资了西土大陆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商会,可谓是触角丛生。
地精身体瘦弱,战斗力属于杂鱼级,但是靠着头脑和金币的威力,足足君临这个大陆一万多年。
随着大地精时代的结束,地精也逐渐变成了老鼠一样卑微的存在,带上了强盗、小偷的头衔,让人厌恶,可并不是所有地精都自甘堕落的,像阿巴贡一样,渴望恢复先祖荣光,重现大地精时代的精英也不在少数,它们如饥似渴的学习着一切学识。
整个西土大陆,伦巴第是商业最繁茂的国度,也是世界经济的中心,甚至有了一丝资本主义萌芽的现象,地精在这里,才不用面临一被发现就当做小偷绞死的下场,它们可以靠着双手,来赚到一分足以生活的薪水。
商人们都是嗅觉和眼光敏锐之辈,当发现了一些地精的这种才能后,立刻签下了奴隶签约,让它们数十年乃至终生为自己卖命,至于地精的肮脏名声,他们才不在乎呢,只要能赚到钱,哪怕对方是死刑犯,他们都敢用。
“咱们西境现在已经有八十六位地精,总共花了一千二百万金币。”
阿巴贡说这话的时候,偷偷地观察着唐顿的神色,已经做好了挨打的准备。
其余的地精把头埋的更深了,害怕的瑟瑟发抖,它们的生命,连一个铜板都不值,现在陡然要花这么多钱,主人不生气才怪。
“啊?那岂不是说一个地精要……”小胡桃扳着手指,计算出数字后,吓了一跳,“居然要一百多万金币,这身价都比一个美女或者角斗士还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