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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萧瑟,连战马都不愿意赶路,磨磨蹭蹭慢的要命。

“把坐骑换成谢尔曼战熊吧?这个速度也太慢了。”唐顿朝着手上呵了一口气,尽管带着皮质手套,可是依旧冻的手指僵硬。

“你想死,就尽管换。”荷玛呵斥,年轻的冒险者就是这样,在没有吃过亏以前,对前辈的警告总是不以为然。

“我就是抱怨一下而已。”唐顿放弃了,他知道荷玛是为自己好。

“一头谢尔曼战熊足足价值好几千万金币,你觉得在这种人迹罕至的野外,那些路过的冒险者会不会对你起歹心?要是宰了你,人家连秘境都不用去了,直接回家一卖战熊,安安逸逸过一辈子了。”

其实不用荷玛解释,唐顿一路行来,见过的抢劫案不下二十起。

勃朗宁公国在绝境长城之下,越往北走,人口越少,地广人稀的无话可说,走半天都看不到几个镇子,这简直是犯罪的天然土壤,等到治安队赶来,遇害者的尸体都冻成冰棍了。

“嘿,少年,要一起吗?”

一个十八人的冒险队伍看到了唐顿,朝着他打了一个招呼。

在这种路段上行走,冒险者们一般为了避免应付抢劫,都会选择抱团行动。

“不必了。”

唐顿十几天前出门的时候,特地去马场买了一匹耐力十足的纯血马,非常适合在苦寒地带长途赶路,为的就是保证速度,要是和这些人一起,那就太慢了。

握紧马鞭,唐顿抽了几下马臀,想要尽快远离这群人,谁知道他们会不会见财起意,谋夺自己的马匹。

“啧啧,战马不错,就是他的胆子太小了。”

“也不知道是哪个贵族家的子弟,一个人跑出来,简直不知死活。”

“警惕心是不错,看来有人专门教过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