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搏了三天,足足三天,他终于拿到一颗血绛之珠,心跳蓬然,秋百步感觉中手中浓郁的能量,眼中尽是贪婪和渴望,兴奋无比。他,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血珠!
唰!
转过头,望向林峰离去的方向,秋百步双瞳精光闪烁。
“这小子倒是聪明。”
“弃车保帅么?”
“原本,放你一条生路倒是没问题,但既被你知我获得血绛之珠,又怎会放任你将消息传播开去!”秋百步嘴角冷划,杀心不止没有减弱,反而越是决断。
嗖!
秋百步的眼神中,疯狂而贪婪。
他非常肯定,这个3000亿新人必然有不菲身家,连血绛之珠这等珍稀宝物都能舍弃,管中窃豹,可见一般。
“是我的。”
“全部都是我的!”
秋百步的双瞳,炽热无比。
速度再一次的加快,发挥出其最强实力。
……
对豺狼谈仁慈,是错误的。
他们不会在乎已经得到多少,只在乎还能再得到多少!
“果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