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你这行为不属于抢劫,由于没有对对方造成轻伤,不构成刑事责任。你属于治安处罚范围。根据法律规定,抢回自己被偷走、抢走或者是赌输的钱财和物品,不是抢劫。因为赌是违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你拿回金项链不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所以不属于抢劫罪。你要咬死金项链是赌输的,不是卖掉金项链换取赌本。他们两人是一伙的,你的证词和他们的证词是对等关系。他们布局赌赢你不受法律保护,并且涉嫌诈骗,警察没有立案调查他们诈骗,只是以赌名义拘留,你可以告警察不作为。”
“曹律师,也就是说,以后我拿十万去赌,赌输了可以拿回自己的钱?”
“法理上没错,前提是你别被人打死,另外你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诈骗。”(虽然法律保护,但在高岩未必能用。本书为理想法律执行环境。)
一名看守进入餐厅:“曹云,跟我走。”
曹云问:“什么事?”
看守:“你可以走了,和我去办手续。”
一位犯人急道:“警官,先吃饭好不好?好不容易排到我。”
众犯人纷纷劝说,大家意思是让曹云多留两天。
曹云劝说:“别急,很快会有大律师进来住几天,别欺负他,我先走了。大家再见。”
在众人惋惜的眼神中,曹云无奈的离开了看守所。曹云发现一条致富道路。没案源?没案源可以去看守所找啊,能进看守所的谁没几件官司?即使打不赢也能骗点钱花嘛,再说打不赢他就出不来,找不了你麻烦。
第五百三十七章 案后
这两天九尾思考的很多。她开始品味越三尺留下的话。很明显,钱坤案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即使这样,律师还是可以翻天。假如不是一些偶然和外在因素,这案子结果必然被更改。九尾和曹云合作过案子,她认为问题不在律师操控司法,而是检控官没有能和律师抗衡的能力,才导致律师操控司法。
除了金钱能力等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胜负欲。指控对检控官来说是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辩护工作是名律师的饭碗。两者胜负欲完全不一样。
假设曹云作为检控官能不能打赢一些检控输掉的官司呢?如果可以,那就说明不是律师操控司法,是检控官的能力不如律师。没错,检方拥有大量的资源,并且在证据确凿情况下才会起诉嫌疑人,胜率远远高于辩护律师。但是这个规则对名律师们并不好用。
反过来说,曹云做检控官,很可能可以打赢没有铁证的案子。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硬件很重要,软件更重要。再凶残的武器,它们的制造者是人,使用者也是人。诸如钱坤案最终是依靠诸葛明才侥幸打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