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继续质疑被告证词,诸葛明以疑罪的说法,对叶澜是否邀约被告到别墅做了存疑的决定。
欧阳逸:“控方用词不当,通过第一次庭审,确定我当事人是被叶澜邀约到7号别墅。”
诸葛明不置可否:“请问辩方,你们同意不同意以下我的观点:叶澜只是邀约了被告到7号别墅,并没有参与后续的事务。”
诸葛明见两人不吭声道:“我们可以提出一个假设,叶澜是被告的线人,被告串通叶澜布置了蒋寒月杀人案。叶澜和前男友一唱一合,被打掉了证词。似乎在主观上说明了被告是被诬陷的。”
诸葛明:“由于第一庭庭审出现的状况,叶澜的口供已经不再具备法律效力。我作为一名检控官,我没有办法去理解案件背后有什么故事,我更愿意知道案件在发生过程中有什么故事。无论是辩方提出的:被告被诬陷说,或者是我方提出叶澜和被告勾结说。都绕不开事实证据。既然叶澜证词无法取信法庭,我们暂时跳过被告证词中的叶澜邀约,继续看被告的证词。”
诸葛明:“按照被告证词,被告是在7号别墅晕倒,出现在29号别墅,中间大约是八分钟左右的车程。被告称自己车辆停在5号别墅路边,实际上车辆出现在29号别墅路边。为了说明,我申请我方第三位证人,也就是南郊派出所巡警刘巡出庭作证。”
法官道:“申请批准,请证人出庭。”
刘巡到了证人席,诸葛明问:“证人,你们晚上对别墅群巡逻是怎么安排的,我指的是别墅一路到五路,顺便问一下,一路到五路有什么特殊性?”
刘巡回答:“南郊别墅群规模很大,但是入住率和出售率一直很低。一路到五路别墅群他们距离生活必需品场所较远,住户稀少。因为住户稀少出现了一些治安问题。所以在市政厅协调之下,一路到五路的别墅可以换置六路后的别墅。目前一路到五路只有五路东南方向有五户人家居住,其他别墅无人入住。”
刘巡:“为了避免空置别墅成为卖淫、赌博等窝点,南郊派出所对一路和五路加强巡逻。傍晚六点到第二天清晨六点,有两辆巡逻车持续对区域进行巡逻。”
诸葛明问:“巡逻期间如果发现路边有车停靠,或者是有人行走,你们会怎样?”
刘巡道:“一律拦截。在夜晚出现在一路到五路的所有人,都要接受询问。发现停靠路边车辆,我们也会积极联系车主,直到得到明确的答案。”
诸葛明道:“证人,你应该知道本庭审理的案件,案发时间是晚上十点左右,请问你有什么想说的。”
作为辩方或者控方的证人,他们在上庭前就会与辩方或者控方有交流。
刘巡知道诸葛明要问什么,道:“案发当天是81号和83号巡逻车,每车三名警员,我是83号巡逻车的司机。一辆车从五路巡游到一路,一辆车从一路巡游到五路。九点半81号车回派出所换班。”
诸葛明问:“突然换班?”
刘巡:“不,是日常换班。派出所有很多工作,有正常朝九晚五的文案工作,有24小时制的工作。83号车是正常巡逻车,81号车是半年前增加的一辆巡逻车,以增强对别墅群无人居住场所的管控。81号是下午两点上班,两点到六点,巡逻地段是南郊公路。六点后,南郊公路车流量大大减少,转而到别墅群进行巡逻。所以他们的换班时间是晚上九点半。两辆车错开换班时间,不至于出现管控空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