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道:“客观来说,我认为井下是有杀人动机的,并不是你们所想的保护家庭。”
九尾有些惊讶:“难道我疏漏了?我调查未发现矿石和井下有私人恩怨。”
曹云道:“我稍微了解过井下子女的经济情况,还不错,但是不至于非常不错。毕竟是从农村出去的孩子,才三十四岁,有房有车就算不错。”
九尾不太理解,想了一会,大悟:“井下宁可得罪全岛人,宁可放弃一千万,甚至你表示了还可以再谈条件,但是井下没有因此而犹豫。这说明井下性格非常执着,或者说固执,他认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
九尾边说着,一拍掌:“他杀人的动机是为了保护大宇岛不被开发。因为卖地的事引发人命案,旅游公司也必须认真考虑大宇岛是否值得投资,毕竟可选的地方很多。再者,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岛民们只能被迫冷静下来。井下根本就不怕得罪全岛人,他带头反对卖地,就说明了他的态度很强硬,愿意和全村人为敌。”
九尾:“这才是井下杀人的动机。只不过井下并不清楚后:在自己家里杀死入侵的人,有可能被判死刑。不过,既然你想的这么清楚,井下也没有给你钱,为什么你要站立在井下无罪的立场上呢?”
第四百二十章 组队
曹云继续说明:“第一个问题:我当时就在岛上,假设井下妻子雇了我。我到警局告诉井下,什么都别说,或者坚持自己是电老鼠,没想伤人,怎么也不会有故意杀人的嫌疑。当警员通过破坏生物钟对井下进行审讯,我可以让井下装病,然后以其年龄原因申请法庭禁令。也就是说,案发后三天内,只要有律师帮助井下,井下绝对不能是故意杀人罪。我相信普通的律师也能做的很好。”
曹云道:“律师保护雇主利益,本案和普通案子不同。无罪,有罪,重罪与否完全是依靠主观判断。你可以查询欧美甚至各唐的类似案件,基本上不是无罪就是轻罪。假设案子不是发生在大宇岛这么偏僻的地方,律师能第一时间到达,井下就不可能是故意杀人罪。基于这点,我站井下立场。”
九尾点点头,不置可否。
曹云:“第二个问题,在我和井下交谈时候,他说的是很有道理,同时也说的很极端。比如他认为岛民们对大宇岛根本没有感情,很无情。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考虑非常周详,认定开发大宇岛将对大宇岛周边生态造成不可逆的影响。对此我是认同的,所以我支持他。当然他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儿女很孝顺,事业有成,加上夫妻两人退休保障,他们的生活质量远远高于多数岛民们的生活质量。”
曹云:“第三个问题是一个道义问题,我本人偏向支持他的行为。有人半夜扰我家,让我和我太太没有安全感,如果家都不安全,那怎么称为家呢?实际上,井下先报警,根本没用。除非调警员24小时在家附近蹲守,否则以井下阻人财路的行为,攻击手段还会升级。我说难听点,不排除杀害井下夫妻的可能。因为四个钉子户,我谈下来了三户。唯独井下我没拿下。”
曹云:“小郭……就是派出所所长告诉卖岛后的情况,卖派对不卖派的敌对行为日益升级。刚开始是推脱有事,不将小超市商品卖给不卖派,而后是公然说明不为不卖派服务。接着,不卖派走在街上,卖派看见他们,会言语上挑衅他们。接下去就是卖派派人晚上攻击不卖派的家,特别是带头不卖的井下家。”
曹云:“因此,我站井下这边。”
曹云:“以上是我个人的主观因素,我主观因素很不值钱的,一块钱都卖。不过没有一块钱的情况下,我还是有好恶之分。从客观来分析和案发后井下表现,我判断井下对拉电猫行为很后悔,不是因为他要坐牢。你也说了,他以为自己没事。我个人判断,井下喝阻外人入侵的主观性远大于杀人的主观性。你要问,他有没有想过会死人?我认为想过,但是他拒绝对这个问题继续再想,想得多,顾虑就多。”
曹云:“井下对后果,对各种后果都没有完整心理准备。因此我认为判定故意杀人罪过于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