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为什么不?”欧阳逸道:“我虽然拖家带口,但是不蒸馒头争口气,我不想在这里被灭。”
好律师的统一风格,不拘于泥,面子重要,赢更重要。
曹云:“我来邮轮后就分析过案子,对王小姐进行过侧写。我对孙地因为一些案子的原因也有所了解。我个人认为,他们两人都撒谎了,我比较在意的是大家都没注意到一个人。”
“谁?”
曹云道:“报警人。”
“哦?”
“关于报警人我有几点疑问,第一点:既然1303是孙地常年包的客房,按照道理来说,在房源充足情况下,酒店不应该会将1303房间隔壁租售出去。第二点,酒店的隔音效果通常不错,除非当时03和01房间窗户都是开着,否则王小姐要喊多大声,才能惊动1301的报警人。问题在于……”
欧阳逸接道:“问题是一两点左右,天气很热,开了空调,窗户肯定是关闭的。1301的房客是一位有心人。你认为报警人是指使者,还是王小姐的同伙?”
曹云道:“如果是同伙,报警不符合利益。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孙地墙尖成立,孙地必然不能再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但是,如果是布局陷害,水平似乎低劣了一些。我无法确定报警人到底是什么情况,但是他很可疑。”
曹云道:“事实按照我推理应该差不多,王小姐有心,孙地临时起意,王小姐‘不小心’勾引,孙地顺水推舟。本来你情我愿,讨厌的1301访客报警打破了这情况。”
欧阳逸皱眉:“孙地说王小姐要一百万,他不同意,发现了一些轻微肢体冲突。你怎么看?”
曹云道:“我不认为王小姐会开这个价,如果王小姐开这个价格,不会没有其他准备。最少有录音,视频之类。我认为王小姐就是想攀枝,她要的应该不多。孙地笔录,事后和王小姐就报酬产生分歧,肢体冲突,王小姐喊救命,1301房客才会报警。王小姐称,事前被压倒,她喊救命,孙地许诺提拔,她才半推半就。事后两人很和平,一直到警察到来。按照道理来说,孙地撒谎。”
欧阳逸道:“可是很多事是不讲道理的。”
曹云:“对,王小姐有个非常不利的因素,她在孙地午休期间,主动前往客房。作为行政秘书不是通常意义的秘书,他们负责处理文书工作,并不隶属某位管理层。王小姐和孙地肯定不熟。基于这个立场,王小姐撒谎的可能性更大。”
曹云:“但是,我注意到第三条辩题。王小姐称检方以指控为威胁,要求她认罪,是真的还是假的?”
欧阳逸品味一会:“如果孙地说的是实话,第三条的辩题基本没有意义。既然坐实了王小姐撒谎,有足够证据控告王小姐敲诈,那第三条辩题还有什么意思?”
曹云道:“因此,我认为烈焰掌握的核心证据对孙地极为不利,所以我这局会押宝王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