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想了好一会:“没有。”
曹云道:“那她总有给你电话吧?”
证人回答:“没有,不可能直接打我电话,我是范十一的律师,她有利益关系。”
曹云:“那她怎么联系你?”
证人回答:“她给我打电话,电话号码是陌生电话号码。”
曹云看法官:“查到号码了吗?”
一号法官回答:“号码是公园附近一所寺庙内的公用电话。”在东唐有不少寺庙,这不特别。特别的是,现在几乎在地球消失的公用电话,在东唐还有相当的保有量。根据法律,市区五百米之内必须有一台公用电话。通常来说,都有监控,但寺庙没有监控。
曹云问:“我相信应该不会使用电话卡,应该是投币,请问有没有拿到电话投币的指纹?或者是公用电话的指纹?”
一号法官道:“曹云,这不太现实。毕竟过了十来天了,就算现在去取指纹,也不太可能取到指纹。”
曹云点头:“电话是唯一能证明晓月和证人联系的物证,本来应该可以比较轻松的取证。但是现在无法取证,为什么?因为过了快半个月了。是什么导致这个情况的发生?”
曹云一指镜头:“是他,他说他安装了窃听器,他知道证人和范十一说了什么。但是他没有取证,也没有保护证据,没有保护唯一的证据。镜头你在东唐策划的连环案,就说明你对法律,对证据的认识超过常人,甚至不是司法人员可比的。而你怎么会忽视唯一的物证的?”
曹云:“真相只有一个,你!是诬陷。”
“我x!”
曹云:“你为了你雇主复仇,你伙同证人,诬陷了晓月。”
镜头站起来:“你胡说。”
曹云不理会,问:“证人,他有没有给你许诺好处?”
证人回答:“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