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落念完,郭笑天先站起来:“我叫郭笑天,是银河律师所的律师,这里说明一下,本人并非自愿到烈焰法庭。既然来了,我一定会全力以赴。言归正传,首先我对控方说的一个细节有疑问。控方说情侣在案发点天晚上十一点左右,在王家鱼汤附近见到了徐父。能请他们出席吗?”
一号法官道:“情侣男可以出席,情侣女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人在国外。”
于是情侣男坐到证人席上,期间服务员一号拿了摄像机问曹云:“曹律师,你认为郭律师这个举动的原因是什么?”
曹云看摄像机一愣,而后回答:“证实徐父十一点左右还在王家鱼汤附近的一共有两组证人,一组是情侣,一组是对街的店主。辩方必须先打掉这两组人证词,才可能继续辩护。”
“打掉是什么意思?”
曹云道:“让证词存疑,存在疑点的证词是不被采纳的。”
“谢谢曹律师。”
一号服务员接着访问另外一位听审的年轻律师。
曹云一度怀疑烈焰法庭是不是得到了警方的允许,越来越嚣张。
情侣男入证人席。
郭笑天很镇定,走到证人席问:“证人,你是先和警方描述长相,还是警方先把照片给你认?”
情侣男回答:“警方征集目击证人,我案发前后时间经过那路段,于是就去了警局。警察把嫌疑人照片递给我,问是不是他。我和前女友没有马上回答,说人穿了雨衣。警方通过s,把雨衣换上去,我觉得就是他。”
“觉得?”
“不,就是他。”
郭笑天问:“你和被告错身而过,证词说距离也就一米左右。你在路肩上,他在路肩下骑三轮摩托车错身而过。请问,你看见的被告头部有没有套雨衣的帽子?”
情侣男回答:“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