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恶狠狠的把它的头扳起来:“告诉你,要是认定了跟着我,以后敢跟着戴眼镜的叔叔跑了,我就扒掉你的皮!”

抽出腰间的刀,灌注灵力在刀刃上,我咬着牙把自己的手臂切开,凑到它的嘴边。想要救它,只能让它吞噬更多的力量,我的血肉可以说是最好的大补丸。

它慢慢的伸出舌头舔起来,最开始还只是轻轻的吸吮,后来求生的本能压倒了一切,它几乎咬掉我手臂的一大半,要不是我收的快,一只手就被它吞了。

所以说虚母的血就是好,一滴比十只虚管用,更别说它还吃了这么大一块肉。它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着,连被咬断的腿和开膛破肚的身体都重新长出新的部件。欣慰之余,我突然想到上次我可是丢了整整一条尾巴给某个路人虚啊 惨了,那家伙会不会进化成霸王龙?

我还在惊恐,那边的大狼已经完成了补完,重新精神抖擞的站起来,一跳把我扑到在地,不停舔我的脸,好像是用这种方式来表达内心的喜悦。

“妈妈,太好了,以为你不要我——”

求求你别这样,虽然现在你是动物可我会自动脑补为那个胡子叔叔的!!我扭动着从口水进攻中逃出来。

“啊,算了,既然你吃了我的肉,我也就勉强收你做宠物吧。”我干咳一声。

“是的,妈妈。”

“那啥,叫什么都可以,就是别叫妈妈好吗?我雷这个。”

“为什么?我喜欢这个名字。”闪亮的狗狗眼攻击。

对视十五秒,我完败。

“……随便你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