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卓乐继续不听话不配合,恐怕会被他狠狠以长辈身份拍着脑袋教训一顿。但她却表现得很驯服,乖乖认错,完全自愿的说回家准备嫁人,按照这个时代对于一个女人的普遍要求过完一生。可是李叔叔却自己脑补起来,固执地认为她有苦衷,她很矛盾痛苦,她是抱着何等绝望的心情做出这样的决定,指不定还联想到当年的林诗音身上去了。身边重视的人难受,比他自己难受重要一百倍,再加上抱着这种奇怪的愧疚,卓乐从总算领教了一回当年探花郎的口才。

不愧是中过头甲的高材生啊,人家文武双全的名号也不是吹出来的。几次深刻地谈心下来,别说是失恋了,就算是你对人生已经失去了生存下去的动力,也会被李叔叔一番融合了哲学,宗教,人生观,世界观的灵魂洗礼重新鼓舞起继续活下去的勇气。卓乐对他五体投地,发自肺腑地觉得好像更喜欢他了,因为他真有学问,上辈子和这辈子,卓乐都最喜欢有文化的人……

如果她真的只是失恋,那么现在一定早就重新振作起来焕发青春什么的,问题在于她的失恋只是伪装,不怀好意地用来掩盖自己的某种用心。所以苦口婆心对她侃侃而谈的李寻欢一定不会知道,那个坐在他面前一脸坚定的“哀伤”少女,心里正阴暗地盘算着各种念头,时不时地还对着他默默流下几滴口水。

都三十多岁的人了,咋还长得这么如花似玉,看得人心里一阵阵激荡呢?卓乐双眼发直地盯在他的脸上,越看越觉得李叔叔真是温润如玉眉目如画,以前怎么不觉得他有这么帅?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幸好她坚持n年不间断地动用一切手段帮他保养,逼他少喝酒,还需找各种“巧合”在他思念表妹的时候冲进去请教学问功课。习惯成自然,即使分开了三年,他看起来气色很好,没有像原著里那样动不动就咳嗽吐血,还两鬓斑白。就是眼角有点小小的鱼尾纹而已。当然,她不会嫌弃的!那叫成熟的魅力!

“卓乐?卓乐?”

说了半天嘴都干了,李寻欢看向那个一直闷不吭声的人,却见她面无表情眼神中透着古怪,似乎别有深意地看着自己,心中一颤。曾几何时,他们也曾天南海白无所不谈,半师半友无比快活。现在呢?即便是相隔不过咫尺,他却再也猜不透卓乐心里在想些什么。

想到此处,他不禁用力握紧拳头,心中一阵烦躁。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却足以让一个小女孩变成一个成熟的女人。坐在他面前的卓乐,脸上依稀还能看见小时候的影子,说话微笑之间也还是当年的那种习惯。然而,即使是一遍又一遍重复着“我最喜欢李叔叔”,最后也终于到了不想和他说话,看见他就厌倦,甚至到了敌视他的地步吗?否则,她的眼神看起来为何如此古怪?也是啊,他不是她的亲人,更不是她的父亲或者师傅,没有资格对她的一切指手画脚。

李寻欢啊李寻欢,你总是如此可笑,只有失去了的时候才会领悟到那份可贵。

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自嘲的微笑,习惯性地摸向腰间那个小小的酒壶,却又想到卓乐最不喜欢看他喝酒,于是又将手放下。然后口中那股酸涩之意却越发浓厚,最后忍不住咳嗽起来。

那边还陷入各种遐想中的某人被咳嗽拉回现实,咬着下唇僵硬了一阵,最后还是站起身走到他背后,就像以前无数次曾经做过的那样,按在他的背心轻轻揉弄,为他顺气。

“上次托人带去的药,没有吃么,天气都转暖了,怎么还是咳嗽。”

本来还想继续晾他一晾,可是一见他皱眉的样子,卓乐立刻什么都忘了。李寻欢这病,没钱的人家来说就是绝症,可有钱的话,只要不劳心劳神,各种名贵药材养着,完全无所谓。吴家其他没有,钱多的是。两年前卓乐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求人得了一个药方子,巴巴地凑足了各种药材做成药丸送到李家去,还千叮咛万瞩要保密。李寻欢以为是家里送的药,吃了之后的确好多了。所以卓乐一直透过李家给他送药。听他又咳嗽了,不知不觉就把心里的话给说了出来。

李寻欢何等人,稍微一想就明白了:“那是你送的?”

……失败,她竟然忘了这事,真是色字头上一把刀。在这种保持距离极力装出“我们只是一般长辈后辈关系”的时候被他知道自己默默送了几年的药,岂不是自打嘴巴?卓乐一张脸涨得通红,放在他肩膀和背上的手即使隔着一层衣服也烫得惊人,想也不想地就缩会双手准备离开。可惜,在武林高手面前,一切反抗都是纸老虎。人家只是随便一捞,她的两只手就被扣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