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好烦!都说了我不喜欢上官飞,在我心里,早就有喜欢的人了!要是不能嫁给他的话,宁愿出家做尼姑!除了他之外,别说是上官飞,就算是潘安在世宋玉重生,我都不会多看一眼,所以叔叔您还是省!省!吧!”
怒气冲冲地喊完,不顾李寻欢被惊吓到的表情,卓乐也一甩头,自己出去了。
“卓乐,你去哪!”
“去厨房下面吃!”
她终于明白,指望李叔叔自己开窍的可能性就是零,想都不要想了!啊,她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的人呢?平时都潇洒得很,一到关键时候脑子就像灌了水泥一样冥顽不化!她发誓连阿飞都看出来了,不,全世界的人都看出来了,只有他自己不知道!
“我劈,我砍,我剁剁剁剁剁!”
把满腔怨恨化为动力,卓乐发疯一样地剁着蒜,她要吃很多很多的蒜,去熏死那个身上总是香喷喷的当世名侠!
作者有话要说:偷偷摸摸地打字,提防被护士发现没收电脑……
我就像个地下工作者。
59
59、第五十八章
事已至此,装病也没什么用处了,卓乐气呼呼地做了好大一碗面,生火生得披头散发,最后恶狠狠地放了好多猪油——这年代油可是个稀罕的东西,也不管形象了,蹲在灶台前面一边吃一边思考严肃的问题。目前她的造型一定很符合那首诗“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到头来,似乎都是她在剃头摊子一头热,以前还思考过也许李叔叔是知道了什么,单纯在装傻,现在一看,他是真不明白,从头到尾都没往那方面想过。他的思维模式里,大概从最开始就限定了卓乐的身份——好友的女儿,需要关照的后辈,也许再加上没有挂名徒弟这个头衔。在此前提下,哪怕卓乐真的不顾一切向他表白,他也许只会错愕的以为卓乐鬼上身需要找道士捉妖。
相比之下,林诗音真叫人羡慕啊,即便现在她已经是别人的老婆其他孩子的妈,在李寻欢心中和眼中,那也是永远的女神,初恋情人,一辈子思念和心存愧疚的对象。想到这里卓乐就狠狠地咬牙,气得真想把手里的碗扣在李寻欢脸上。
不公平,太不公平了,就算林诗音和李寻欢是从小的青梅竹马吧,李寻欢二十五岁之前的生命她没有办法参与进去,他二十五岁之后的生命都是和她一起渡过的呀!严格的说,和林诗音一比,明明她和李寻欢相处的时间比较多一点,而且,在他最难过最落魄的时候,难道不是自己一直都在陪伴着他,从来没有任何动摇过吗?
自嘲地笑了笑,卓乐觉得女人的嫉妒真是丑陋,感情这种事情又不是付出多少就一定能够得到多少。任你对一个人如何全心全意,只要他对你没有那份心思,什么都是白搭。这样说起来,她的表哥还对自己一片真心呢,也没见她就这么被感动了。
然而她就是觉得不甘心,如果是比不上他李寻欢所爱的女人,或者李寻欢亲口宣判说不喜欢,也许她就很爽快的死心了。偏偏这种被异常关爱着关键时刻又无视得很彻底的感觉叫人各种不爽。就像是卯足全力打出一拳,挥出的力道却石沉大海,连泡都没冒一个。
“真狡猾,这样一来,不就像是前面吊着胡萝卜的驴,明知追不到却很难死心一样了吗。”
托着下巴,卓乐自言自语。忽然之间,自家老爹的脸浮现在眼前,耳边似乎还听到了他的教导。
“女儿啊,不是做爹的说你,你这样不行的!男人这种东西,不管是大侠还是小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贱。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越是不会珍惜。你若是想让一个男人追着不放,就得学会怎么吊人胃口,关键时刻得适当的冷淡。”
当时她是怎么回答的?似乎是笑着说你不也是男人吗,哪有这样说自己的,很是不以为然。现在一思考,难道真是这个道理?她就是对李寻欢太没有原则了,简直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嘛。看来,想让他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流着鼻涕的小丫头,从正面下手已经不行了,她得找另外的角度才行。
打定主意,卓乐觉得让李叔叔领教一下,什么叫做“我有礼貌我很客气你只是一个普通长辈陌生人”的态度。也许这样可以让他认识到自己以前对他是多么的好……吧……
说实话卓乐对这个计划还真的没报任何希望,不过经历了刚才的乌龙事件,她的心中满是怨念,还是暂时和李叔叔保持距离比较好,她害怕自己会随时暴走,冲上去抓住他的衣领,一边摇晃一边大叫“我喜欢你啊到底明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