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有同志说进展太慢,希望快点看到情节。默,这就是情节了啊。

当年的那点破事,女主看得干着急正拼命想办法,但她既不可能满院子乱嚷嚷林诗音是李叔叔的未婚妻,也不可能押着他们两个立刻拜堂成亲。那不是她的地头,做人要低调。李叔叔不喜欢不懂事不讲礼貌的小朋友。

jq?那个,对李叔叔来说,女主是个八岁小朋友,而且李叔叔很专情。而在女主眼里,李叔叔=已婚男人,她没那么脑残的去做小三。

当然,这文的最终目的就是要把他们两凑一起,不过yy文也想尽量合情合理一点。

李寻欢对林诗音的深情岂是一个黄毛丫头可以轻易动摇,而知道原著走向的女主也不会忽然就爱上李寻欢了。要写李寻欢忽然就发现年仅八岁的女主是多么美好,林诗音渣都不算一脚蹬开,两个人立刻快快乐乐的成亲生一堆孩子很容易……

不过那还叫同人吗?真是不折不扣披着李寻欢皮子路人甲的嫖文了。

又有同志表示不要悲剧,不要龙啸云第三者插足,不要破坏官方cp。

那啥,林诗音不是本文女主,这文也不是想要让李林逆转剧情才写的啊……拆cp,原著里他们就没cp。

如果我写女主直接穿成林诗音或者女主一开始就遇到十年后的李寻欢是不是就不会有这种质疑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