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乐:“……”

于是卓乐又含泪泡了第二次,李寻欢就坐在外面屋子里,他不发话卓乐就不能从那木桶里爬起来。那两个婆子十分负责,不停的往里面加热水。卓乐一直泡到脚趾头都发红了,才头晕目眩的爬出来,擦干头发上床睡觉。

做小孩太悲惨了,连吃饭洗澡都要被监管。李叔叔怎么已经开始有保姆的倾向了,卓乐十分担心自己日后的寄养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原著是怎样,还是得怎么样。女主可没有金手指逆转剧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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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第二十二章

泡澡的确对身体不错,之前冻得僵硬的手脚舒服多了,卓乐觉得连头发稍都在发热。床铺早就被事先放上去的暖炉烘得暖暖的,柔软的被子还有干净的床单,光是肌肤接触到都很舒服。马车上颠簸了一天再加上一直高度精神集中,卓乐真累了,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的就进入了梦乡。屋外的走动声还有刻意压低的说话声都离她很远,很远。

她理应感到不安和害怕,离开了一直保护她的吴大人,孤零零的只身前往几乎算是完全陌生的另一个地方。然而此刻她却发自内心的觉得安稳。也许是因为知道无论如何,外面的两个人一定不会丢下她不管。

只希望这一路都能平安无事,不要再半途生出什么突然的变故就好了。

于是一夜无话,卓乐安安稳稳的睡到了天亮。

“该起床吃早饭了,乐小姐。”

睡眼朦胧地从床上探起身,揉了揉眼睛,卓乐还是一团浆糊的大脑依稀记得会这么叫她的人只有铁传甲一个,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含含糊糊的点头:“谢谢铁叔叔。”

“少爷已经下去等我们了,快点。”

铁传甲把衣服全部给她拿过来,似乎还有意思帮她穿,卓乐吓了一跳,急忙拒绝,一骨碌从被窝里爬出来,寒冷的空气激得她一哆嗦,快手快脚的套上外褂和裤子。幸好睡觉的时候穿得多,所以两下子就穿好了。

铁传甲跟随李寻欢父子多年,曾经见识过那些来李园做客的官家小姐们有多难伺候。没想到卓乐年纪虽小,吃饭穿衣一向都自力更生从不要人搭手,笑了几声帮她把鞋子穿好:“乐小姐真是个好姑娘。”

听了这赞美卓乐却高兴不起来,她不知道其他古代的小孩子是怎么生活的,不过八岁会自己穿衣服不要人喂饭,应该很正常才对,用得着一副很欣慰很赞叹的表情吗?铁叔叔啊铁叔叔,你该不会是把所有十六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都当做婴儿了吧。

第一百零一次的叹息做小孩子太痛苦,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到不被人当毫无自理能力的笨蛋,卓乐大致收拾了一下,用热水洗了脸,再拿青盐擦了牙,跟着铁传甲一起下楼去吃早饭。这一路上受到他多方照料,卓乐非常感激他。这个看似粗犷的汉子私底下却非常心细,把他们的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转出走廊,卓乐一眼就看见了楼下正坐着喝粥的李寻欢,只是在一间灰扑扑的客栈大堂喝最普通的白粥而已,他看起来就像是坐在花园里品味美酒,自然而然的一副贵家公子派头。这种与生俱来的风度可不是随便模仿一下就能学会。也只有李家这种世代书香的名门才能养出深入骨髓里的优雅。通俗的说法,这就叫做真正有钱人的气质。卓乐自认自己再培养个十年可能学到点皮毛,没办法,谁叫她做了二十几年的小老百姓呢。

铁传甲为卓乐拉开椅子,卓乐道谢后坐下,端起面前的粥喝了一口,微微皱起眉头。和她在吴家天天喝的完全不能比,先不说米的问题,光是味道熬得就既不香也不软,吃在嘴里的感觉单纯只是水米混合物。卓乐叹了口气,好生悲伤,她已经堕落了,短短三年不到的千金小姐生活,让她变成了一个挑嘴的家伙。实际上,普通老百姓能有白花花的大米饭吃都不错了,她还嫌弃这白粥里面没有燕窝和虾仁,果然是由奢入俭难啊。

“少爷,先凑合着吃吧,马上就要到家了。”

铁传甲喝了一口,一脸“少爷怎么能吃这样食物”的表情,卓乐大囧。原来铁叔叔你是一个很不合格的下属,李叔叔的少爷脾气大概一半都是你惯出来的吧。

李寻欢也觉得这白粥难以下口,不过他从来都不浪费食物,面无表情的把碗中的粥喝光,看了一眼卓乐:“外面的东西和家里是没法比,不过——”

“我知道我知道,要尊重食物。”卓乐生怕他在早餐的桌子上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急忙就着咸菜匆匆吃掉食物。她还没有到那种难伺候的地步,最多只是觉得这粥真的不好吃而已。心里很佩服李叔叔。她就过了三年好日子,他已经过惯了好日子也能不挑剔食物,唉,这就是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