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李寻欢随时有可能辞官走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遇到龙啸云这命中煞星还愣呆呆的当好兄弟带他回家,卓乐急得晚上用头砰砰撞墙翻来覆去睡不着,就差满嘴长泡。
她要是个男的也好啊,还可以借口说拜师学艺一路追到李叔叔家里去严防死守,女人太不方便了!她恨着没有人身行动自由的古代世界……
最后实在是没辙了,卓乐想出一个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实施的馊主意——把绿袖送给他!
绿袖已经十八岁,严重超标是老姑娘了,可死活拖着不愿意嫁人。瞎子都看得出来她喜欢李寻欢,不求给他做妾,做个丫头心里也是愿意的。卓乐咬着牙狠狠地想:至少有绿袖在可以随时传递消息给自己,就怕绿袖看见龙啸云喜欢林诗音还在一边推波助澜,好一个人独占李寻欢。不不不不,绿袖向来本分应该不会做那种事情……可这女人的嫉妒心谁又能说得准?哎呀,不管了,要是绿袖能为他生个孩子,至少看在孩子面上他不会那么神奇的散尽家财吧?最坏打算,她不求李寻欢一定要和林诗音好,只求他别发傻的一个人走了就行。有绿袖在他身边,好歹也能尽心照料嘘寒问暖。而且,为了自己的生活和幸福,绿袖也应该会尽力争取让李寻欢不那么发傻连祖传的家业都送人。
……这真是没办法时候的办法,卓乐也觉得自己疯了。李寻欢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其他女人?这真的只能随便想想,不可能办到的。可除了这个还有什么办法能阻止这一切呢?
卓乐真想不出来。
苍天,如果她认识林诗音也好啊!可惜古代没有互联网页不能上网聊天发邮件。写信?她有什么理由去给林诗音写信……一个八岁的孩子和一个快二十岁的女人有啥好说的?从李寻欢口中零零碎碎的消息,林表妹可是有点心高气傲的,她也不会想要和一个小丫头做笔友——话说古代有笔友吗?
就在卓乐一筹莫展开始计划完全不可能实施的馊主意时,一件谁都想不到的事情,毫无预兆的就发生了。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剧情将要急展开了……
祝大家圣诞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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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一章
这边卓乐为了李叔叔未来的命运焦头烂额,夜夜苦思如何是好。送丫头这种事情也就是在心里随便瞎想而已,她要真敢当着他的面提上一提,不被吴大人打烂屁股才怪。一个未出阁的千金小姐,不管你是八岁还是十八岁,把自己的贴身丫头送给一个男人,传出去她也就不要在京城混了。
就这么蹉跎啊蹉跎着,不知不觉又是几个月过去了。某一天,卓乐愕然的得知一个消息,对她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李寻欢的父亲去世了。
当时卓乐正在写字,手一抖,笔没有拿稳,啪踏一下掉在洁白的纸面上,一边伺候的小丫头急忙去收拾,嘴里还念叨着:“小姐,你的字花了,唉,写了这么久的,真可惜。”
卓乐已经没心情去可惜自己的成果,满心都是三个大字,伴随着电闪雷鸣狂风呼啸的背景在脑海里不停翻滚。
完蛋了。
按照惯例,做官的人父母去世,都要丁忧,通俗的说法就是得回家守孝二十七个月,不管是多大的官都必须遵循这个规矩。当然了,你要是张居正霍光啊什么的可以夺情。问题在于猪都知道李叔叔做官做得不是很愉快,早就想回家去了。勉强自己留在官场也是因为父亲大人的期望。现在可好,他绝对会以这个为借口,直接辞官回家。
书里的很多内容卓乐其实早就不记得了,但关键的几点她却没有忘。李寻欢就是辞官回乡的路上遇到了仇家寡不敌众,最后还剩下一个半死的家伙,却重伤难起没力气补上一刀。这个时候过路的龙啸云捡了个便宜,一枪杀了那个其实也没有反抗力气的家伙,把李寻欢送到附近的镇子寻医问药救治。就是因为这个,李寻欢才和他结拜为兄弟,终生感念他的救命之恩,还把他带回家去。结果发生了为了报恩让出未婚妻的悲剧。
当然卓乐并不觉得龙啸云那个时候是捡了便宜或者处心积虑要陷害李寻欢,他根本就不知道地上睡着的那个年轻人就是江湖中鼎鼎有名的小李飞刀。可是,可是,一想到后来他陷害了李寻欢这么多次,即便是最后他醒悟了还为了自己的尊严而死,卓乐心里对这个人的感观还是怪怪的。要是有办法让他们两个不遇上,不仅李寻欢不会后半生颠沛流离,龙啸云也不会因爱生妒毁了自己。卓乐相信李寻欢的眼光,想必他们初遇时,龙啸云一定是个豪爽义气的江湖汉子,否则单是救命之恩,李寻欢也不会和他结拜为兄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