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感应到了她的视线,李寻欢放下书本:“怎么了卓乐,有什么东西想要吗?”

卓乐吭哧吭哧了半天,她真有点畏惧这个武林高手,谁叫小说中的李寻欢给她印象太神了,天知道会不会被他看出来自己和一般小孩子不同,最后还是下定决心开了口:“李叔叔,卓乐卓乐想识字。”

“想识字是好事,大可以去告诉你爹,为你请一位夫子就是了。”李寻欢笑着说,他对她一向都很有耐性有问必答,从来不因为她是个小孩子而不耐烦的敷衍过。有时候卓乐觉得这倒不是他喜欢小孩,而是他对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态度——从不自恃甚高而看不起别人,就算对方是个小孩也一样。

卓乐垂下眼帘,慢慢的用鞋尖搓着地:“爹爹不愿意让我读书识字,说女子无才便是德。”

李寻欢本来是存了几分玩笑之意,想和卓乐说笑一番。自从认识她以来,他就觉得卓乐文静沉稳懂事得有点过了头,不太像一般小孩那样顽皮任性,心想大概是因为幼年丧母的原因。因为和吴大人相交甚深,对她也存了几分长辈的关爱之意,每次上门做客见到她都会尽量说些趣事好让她展颜一笑。现在见到她一张小脸似乎真有烦恼神色,便收起了闲谈的心思,认真的说:“如果真想读书识字,我帮你说去。女孩读些书明白些道理总是好事。世人都道女子无才便是德,简直荒谬可笑之极。”

说到这里,他觉得自己和一个六岁的小孩谈论这种话题,对方多半听不懂,不过看见卓乐深以为然连连点头,心里好笑,暗道吴兄武人一个最不喜读书,偏偏生下的女儿和他一点也不像。看她年幼早慧,难道日后真会成为一代才女?因思及才女,突然想到远在家乡的表妹林诗音,嘴角不禁露出一丝温柔的笑意。

卓乐见他眼神突然转为柔和,唇边含笑,先是有点惊讶,随后明白了,全天下能让堂堂小李飞刀露出这样表情的人,恐怕只有一个,那就是他爱了一辈子的林诗音。凡是女性,对传说中的美女都是好奇的,差点忍不住问出来,幸好临时记起自己还是六岁小朋友,假装对桌上的砚台产生兴趣,摆弄那个去了。

李寻欢想了一阵离开家乡时表妹临别相送,梅林里衣带飘动清丽脱俗的情形,暗暗叹了口气,要不是因为她还要为去世的父亲守孝三年,他们早就已经成亲。虽然有父亲和她带来的老仆照料,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心高气傲的表妹身边没有自己开解,只怕也是终日郁郁寡欢吧。一转眼看见卓乐正趴在一张椅子上专心摆弄砚台,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走神。明知她年幼不会懂得这些也不禁有些不好意思,顺手拉过一张纸,也不唤人,自己开始研磨:“反正闲来无事,不如我教卓乐学写自己的名字可好?”

“好!”装作很开心很兴奋很萝莉的样子拍了拍手,卓乐抖抖身上的鸡皮疙瘩暗自作呕,这种可悲的日子要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现代人没几个会用毛笔写字,李寻欢倒是有耐性,手把手的教她握着笔,一笔一划的在纸上写下了吴卓乐三个大字。卓乐歪着头看了看,问:“李叔叔,你的名字怎么写的?”

李寻欢也没嫌弃她麻烦,又握着她的手在纸上写下了“李寻欢”三个字。卓乐学着他的样子抓起毛笔,歪歪扭扭的照着葫芦画瓢,于是在挺拔秀美的李氏字体下面,出现了狗爬一样惨不忍睹的同样六个字。卓乐囧着丢下毛笔,小孩子的手不好用力,这比她想象的还烂一万倍,丢人呐。

显然教她写字的人不那么觉得,拿起这张鬼画符连连称赞:“卓乐真是聪明伶俐,第一次学写字就这么好,比我小时候强多了。”

嘴角一抽,李叔叔在说笑吧,就她着破水平和他比?卓乐坚决相信能中探花的人六岁时候写字绝对比自己写得好,不过还是装出很高兴的样子低下头做羞涩状。看来李大侠也是第一次教小孩子写字,见学生很聪明,于是兴致大起,又教了了她好几个字怎么写。卓乐恨不得立刻就能学会识字,做睁眼瞎太痛苦了,不过好歹还是记得小朋友没那么热爱学习,大概学了小半个时辰就假装不耐烦开始走神。李寻欢摸摸她的脑袋,再次称赞了一阵,叫来跟随她的丫鬟带她下去洗手洗脸。卓乐心想,怪不得在后面的书里叶开很厉害,原来李寻欢还是个好老师,实行快乐教育,绝对不打击学生的自尊还有自信。

李寻欢果真说话算话,等吴大人回来之后向他提起卓乐聪明伶俐是可造之才,不教她读书识字可惜了。吴大人听后想了一阵,叹息着说:“我又焉能不知卓乐是个聪明的孩子,自从她大病一场险些丧命之后,好像突然又聪慧了许多,有时说话做事简直就像是大人一般。正因为如此,我才怕她自古以来,女孩子太聪明了,心高气傲想得太多就不长命,我倒宁愿她不聪明,平平安安过完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