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氏走后,她的心情极好,今夜便也能沉下心来,与孙权并肩行在人海中,感受着乱世中难得的烟火气息。

灯会熙攘,此时也正是各种摊贩狠赚一笔的好时机,街上卖的物什种类繁杂。

狗男人的目光被一处卖虎头小帽的摊子吸引住,他小心地牵着步遥,走了过去。

因着孙权不许步遥用针,所以孕中这几月,她自是没为腹中的小娃娃做些贴身的小衣。

孙权随意拿起了一顶,举到步遥的头上,虚比量了一番,道:“待你我二人的孩子出世后,便戴这样的虎头帽如何?”

步遥笑着颔首,神色是发自内心的淡淡温柔。

她前世一直都累成狗,虽然也去过不少的旅游胜地,诸如巴黎或是米兰。但她去那些地方时,往往只短短待上两日,看完秀拍完照后,又要做将近二十个小时的飞机回国,继续赶通告。

自从进了娱乐圈后,她几乎很难放慢节奏,享受生活。

若是余生,孙权不是吴侯,不是江东之主,未来也不用当东吴的皇帝。

她与孙权只是这乱世硝烟中,一对再寻常不过的江南小夫妻,得空便能携手逛逛夜集,再食一食江东的名吃莼菜羹和鲈鱼脍,过着平淡且细水长流的小日子,也挺好。

若是她二人是对寻常的夫妻,纵使是在古代,她便绝不会容忍狗男人纳妾或是养外室。

她完全可以做一个悍妇,若是狗男人负了她,她就把他的耳朵拧下来。

二人一路走走停停,讨论着哪种灯最好看,狗男人自是还是颇喜那些蹦蹦跳跳的总角小童手中拿着的虎头灯。

一边驻足看着,一边有些无奈地道:“孤已经许久未去西郊狩猎了…待入春后,你产子前,孤想去猎虎。猎得的虎皮,为你我二人之子,做件虎皮小袄如何?”

步遥看着他有些兴奋的侧颜,笑着道“好”,心中却是微嗤。

给小娃娃穿虎皮小袄,总有种山匪之子的感觉。再者,狗男人纯粹是为自己找借口!他就是想去打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