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四大喜事之一,洞房花烛夜榜上有名。
乡里举办婚宴,主家热情相邀途径旅人去喝一杯喜酒,实乃再寻常不过。
旅人若是手有余财就随意给些份子钱,而若囊中羞涩也无需过分推辞。主家大多笑言一盏喜酒几口喜饼算不得什么,务必请旅人留下来饮酒吃菜沾沾喜气。
然而,如果举办的是冥婚,新郎新娘必然已死其一,或者两人都同赴黄泉,此类婚宴绝谈不上喜气两字。
冥婚举办的时间就与寻常婚宴不同,必须是天色彻底暗沉下来的黑夜,有的还会特意选择三更半夜。
至于轿子里坐着的是不是人,就要按照冥婚的不同类别来说道了。
如果两方有婚约却都死了,轿子里抬着的就是牌位。如果新郎死了新娘活着,这种情况还继续婚宴,那么轿子里抬着的虽是活人,但新娘嫁过去却与死无差,多半守节清冷渡过余生。
言不周没想过在大宋第一次参出席婚宴,就挨上如此特别的场面。
礼堂仍是大片的红,但其中夹杂了几抹白。例如前方香案上的两块牌位缠着红白双色绸,而新郎的父母与近亲都身披不同孝布。
正中央,新郎新娘原本的行礼位置,此时并排放着两口棺材。新郎那口早已躺好,新娘那口刚刚被抬了进来。
两侧站着来观礼宾客,并非仅有新郎亲属,还有未带寿布的乡邻居。
不论来了多少人,这场婚宴与热闹无关。只听司仪念着一拜天地二拜高堂,观礼者都绷着一张脸静默矗立,这场面真像是身处灵堂。
一炷香前,马车行驶到了村口,正好撞上了冥婚接亲,三人就被主家相邀去观礼。
既然不沾喜气,不如推辞了?话到嘴边,瞥见迎亲队伍的那些人,可不正是两天前偶遇过的那一支。联系到树林里的金钗新娘女鬼,这下拒绝参加的话就又咽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