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李寻欢听我说得干脆,更是高兴,“谁没有倒下,就不准下桌。”
当然,话是说得豪情万丈,但平日根本就不怎么喝酒的我,怎么是千杯不醉的小李探花的对手。
也不知喝了多久,喝了多少,到底有没有喝到桌子下面去,反正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早晨了。
头疼欲裂,一身酒味。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温柔的诗音小姐准备好了一切,一边轻声抱怨自己表哥,让姑娘家喝那么多酒,带着一点点的甜蜜。一边把我塞进木桶沐浴,给我端醒酒汤。
梳洗好灌下醒酒汤之后,头不那么痛了,人也清爽了很多。但到底喝得太多,人也厌厌的,提不起精神干其他事,第二天就在林诗音绣花,我在旁边的躺椅,一会小睡,一会儿搭两句话中度过。
住在李园,是宾至如归都无法形容的感觉,李寻欢确实管吃,管穿,管住……大概是他已经打过招呼了,李园上上下下,都称呼我小姐,待我简直就和真正的李家小姐一般。李家的管家还调了两个丫头伺候我起居。不过我很多事习惯了自己动手,也不需要她们跟着,她们两人也喜欢这清闲的活计,只需打扫和洗衣即可。
而林诗音,是柔情似水的女子,李园,就是她的一切,她在里面赏花,吟诗,作画,弹琴,生活优雅而缓慢。但不知道为何,我总觉得,生命中只有李寻欢的林诗音,在李寻欢不在的时候,感觉……寂寞了些。
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寂寞,她和我很快关系就好了起来,她喜欢我的活力,我喜欢她的温柔。虽然性格有差异,却相处得异常和谐。
在李园住半年,除了我的酒量好了不少,日复一日的悠闲日子,然后,我开始有些……厌倦了。
考虑了两天,我找上了李寻欢。
“什么,你要走?”李寻欢手里的酒杯一顿,急道,“可是有哪里不和心意之处?”
“当然不是,”我忙摇头,“大哥很好,诗音很好,这里住着就像自己家一样。”
“这里当然就是你的家!”李寻欢说得理所当然。
“嗯,这里就是我的家。”我笑着重复了一句,吾心安处是吾家,这个世界上,最让我心安的地方,就只有这里,李园,“大哥,我很喜欢这里。”
“那你为何说要离开?”
“因为啊,住在这里,我已经可以预见十年后,二十年后的生活。”我手支头,“重复着现在的日子,安逸,平和,过两年,大哥或许会为我找个世家子弟,江湖才俊,把我嫁出去,我再换个地方过现在的日子。但是大哥啊,我不想这样。我不想数十年如一日的重复这种日子,天下之大,世界之广,如此的精彩,我不想把自己仅仅局限在这园中,”我说着,眼睛大概和我的心同样,被点亮了一般,“见识不同的事物,经历不同的世情,和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故事。我想去看武夷的险,想去看南海的波涛,我想去塞外风吹草地见牛羊,也想去看江南的三秋桂子,十里荷塘。”
所以,我做不来诗音一样的大家闺秀,重复的风雅的生活,和无尽的等待,我有我的追求,我的向往,努力的样子,就像初次展翅的雏鸟,而每一只雏鸟,都有一个,想成为鹰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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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十
?李寻欢似乎有些震惊,我说出这样的话,我笑望着他不语,我想,他应该懂的,无关男女。
半晌,他才仰头喝下一杯酒,“依依你有这样不逊于男儿的情怀,我不阻止你,只是,江湖多险恶,”他伸手,手掌上的飞刀,映着月光,反射出幽冷的光,然,并不渗人,而是分外的温暖,“带上这个,或许有用。”
“有用,太有用了。”我慎重的接过,“谢谢大哥。”上次他借给过我一柄,后来在路途中丢失了,现在这一柄,却是和上次完全不同的意味。
“还有,让铁兄陪你去吧。”
“可是……”我欲推迟。
“没有可是,”李寻欢难得强硬,“你并非江湖人士,铁兄跟着你,关系不大。而且,你一个人在外,我不会放心。”
我点头答允,说实话,我也实在喜欢铁传甲豁达豪爽的性子,只要我不招惹江湖是非,他身份也不会泄露。再说,这里到底比不上现代安全,主要是我又不会武功什么的,孤身上路,也确实有许多顾忌。
送别的酒,喝起来却并不伤感,因为,分别,是为了下次更好的重逢。
“不要送了,千里送君,终需一别,到这里就可以了。”李寻欢和林诗音刚送到李园门外,我就站住了。虽然叫依依,但我并不习惯依依惜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