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在想,他要是随便碰我,我就揍他!

然后我就看到他对上我眼睛之后,就开始跟我介绍其他的人,一个两个三个四个用手臂压着我,弄得我跟他们很熟似的。

我是新生,所以一路还是那个家伙带着我的。

吃饭一起。

做体操一起。

做游戏一起。

午睡也是一起。

你跟他待久了,真会觉得这家伙是不是有读心术?想要什么,还没说,他立刻就能反应过来。比如说,我画笔的蓝色没了,他就用蓝色跟我交换借了橘色的,说是想画花。只要稍微在哪里站一下,他就能知道我想要做什么。

和他相处,绝对没有不愉快的时候,特别轻松,跟泡温泉一样舒服。

哪怕自己不小心摔倒在地,他脸上带笑,也会说出好听的话。

学生喜欢他,老师也喜欢他。

他总是带着无忧无虑的笑容,像是阳光一样,像是暖风一样。

这样的人估计一辈子都讨人喜欢吧,又懂事又聪明,能说会道,又长着讨喜的脸。

我家老太婆是这么说的,我一直都觉得他是我最不喜欢的类型。

他是我的天敌!

随着我渐渐在班上展露个性之后,我开始抢走那家伙的朋友了。一群人像是以前跟着他一样,跟着我,老师表扬我,喜欢我更多于无个性的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