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的妇女女童, 遭受人身禁锢与非人的折磨。
眼下对于拐卖只能是发现一个,眼里处置一个,对买卖双方进行惩处。
一般来说,像是当初甄英莲的案子,拐子捉住就是斩立决。
买主却要承担一大笔倾家荡产的罚金,主犯还要发配三千里。
对于买方又打又罚,其实就是处罚这些人知情不报,净搞这些助纣为虐者,给他们头顶悬上一把夺命之剑。
像薛宝琴的遭遇,她若是不走宗族申诉的路线,而是勇敢的上公堂跟梅家质对,梅家老婆子与其妯娌不死也要坐船牢底。
那个举人也不会只是革除功名,还要罚得他倾家荡产,流放三千里。
新政才刚推行,满朝文武都对新政抱着看笑话的态度,提起妇女部的态度就是相视一笑。
宗室王公对于这事儿也是不屑一提,觉得太后是无所事事玩一把新鲜。
元春顾不上听她们嘲讽,义学惠民署交给黛玉主管,她不用操心,她与荣亲王妃两个练手,将水泽父子先后赐给惠民署太学的皇庄,再有太学的房契,之前在京都募捐得来的田庄,十三行省得到的赐封田产,进行详细的登基造册,确认亩数,界定边界。
后,派遣紫云卫前往各地衙门核实查证,并重新办理红契鱼鳞册。
红契上官府会协商一行红字:妇女联合部公产,任何人不得买卖侵占字样。
可别小瞧这一项工作,十分繁杂,还涉及到边界的扯皮事件。
元春这是因为元春守岁问题,心中不安,利用自己在位,手握权柄的机会,将这些资产进行严格界定,一旦有人染指,就会遭受严重的处罚。
因为,元春把得到的捐赠田产,山洼地果园,全部并入乾元帝与水泽前后赏赐给惠民署太学的皇庄之中。
一旦有人染指妇女部的资产,如同偷盗皇帝赏赐之物,便是罪犯大不敬。
如此,即便元春不在了,只要大月朝存在,这些属于妇女部的公益资产就永远存在。
惠民署有资金运转,也不会半途而废。
去年冬与今年春,惠民署接受的女童数目比之前几年有所下降。
虽然下降的不多,但是,说明百姓的生活,或者思想有所改变,遗弃女童的人少了。
当然,也应该是各地惠民署吸纳女童免费读书的举措,让女童的地位有所提高。
民间所为的赔钱货,如今不赔钱了,还能赚钱了,自然嫌弃的就少了。
然而,买卖妇女,拐卖妇女的情况却没有得到遏制。
光是今年正月一来,各地惠民署就接到上百起求助案例。
这还是娘家人得力者,本人性格坚毅,还有许多女子娘家不得力,本人懦弱,只有认命被卖。
一百三十二起妇女求助案件,除了五十起父母卖女娶媳之外,其余竟然多是懒汉卖妻,再有想薛宝琴一样的遭遇,将家里寡居的媳妇卖给闲汉,换取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