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白茫茫中,李维斯忍不住这样问自己。
“我拥有快速的思维……我拥有可怕的智慧……我拥有不可思议的超忆症,能记住一两岁每一天的每个时间段,甚至现在……连我先祖的记忆,也被我记住了……”
“普通人的临死前,会走马灯……而我的走马灯能看到父亲、一代代先祖留给我的遗传记忆……”
他陷入茫然,以及无与伦比的恐惧与震撼。
这是未知而可怕的。
他忽然觉得自己很恐怖,甚至自己和人类,根本就不是同一个物种,就像是猩猩和人类的差距……
“但或许,这一幕……可以印证进化论的观点!”
“那是人类的历史啊!以我们这一脉的人类,见证了整个历史变迁……”
他呼吸急促起来,看着周围的画面,父亲的记忆,爷爷的记忆,仿佛在记忆长廊中走马灯,大步前行,“这是一个机会!我不知道因为什么而产生这种不科学的灵异现象……但任何的所谓不科学,都是现今的科学无法解释罢了……但这是一个好机会,我要追溯上古的时光!寻找这片土地人类最远古的回忆!”
自己七年前写下的《物种进化论》。
各种植物、动物因地适宜,适者生存,诞生了进化,他曾经考察过两个树林中的同一种甲虫,发现它们因为环境不同,改变了颜色。
进化论是有科学依据的,是他用大数据得到的依据,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整片大地的生物在进化,蜕变,进行变异。
“我在印证科学!”
他看到了时代的倒退。
自己的一个个先祖。
时光在倒退,直立行走的现代人,在渐渐变得矮小,化为直立人。
那是比人类更加矮小的生命,只有一米四几的平均身高,并且拳头硕大,喜欢双拳锤着地面奔跑,嘴里发出呜呜呜的语言,恐吓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