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珍妮买好了炸鱼薯条往回走的时候,身后有一个人叫她的名字。
珍妮觉得叫她的声音有点耳熟,于是带着似曾相识的狐疑感觉转过身。
看见一个女人站在她身后。
一个漂亮的女人。
正对着她盈盈地笑。
那个女人说:“好久不见,珍妮。”
在那一瞬间,珍妮有一种顿悟的感觉——原来有些时候,一个人的记忆消失了,身体的本能感觉却不会随之一起消失。尤其这种感觉强烈到是一种杀意时,更加不容易消失。
女人打招呼的语气很亲昵,珍妮却很难受,因为她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控制住自己不对眼前这个女人动手。
天气晴和,风物闲美。她心里却滚动着难以自制的杀意。珍妮自我反省了一下,她最近的脾气是不是太暴躁了些。
反省的结果是,不是她最近脾气暴躁,她还是善良美丽,人见人爱的高贵猫,之所以出现眼下此种状况,只因为对方太讨厌。
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需要。
至少珍妮觉得需要。她如此讨厌这个女人,一定有一个理由,一个极其充分的理由。可惜她忘了。真是遗憾。如果能想起来就好了,这样她就知道要不要杀死她了。
然后,珍妮看到那个女人的目光突然动了动,视线仿佛越过她,看向她的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