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下意识地吞了口口水。他穿这个颜色也很好看。不,是更好看。
只是不知为什么,他脸上的神情比她惯常见到的还要冷凝紧绷些,标志性的卷发有点蓬乱,软软地搭在他的前额上。总是围在脖子上的蓝色围巾也没有戴。
珍妮每每看到他脑子就有些不够用,什么生气、纠结的情绪都会自动退散,一门心思地研究起他来。
珍妮觉得,要让自己放弃他是不可能的。同时又觉得有些神奇,他们中间相隔了21年未见,再次相见,她只一眼就一门心思地觉得他好,一门心思地要对他好,要同他亲近。这种感觉甚至比21年前时来得还要强烈。即便神经粗大如珍妮,也觉得纳罕。
但她非常自觉地将这一切都归结为缘分。
因为她和夏洛克之间缘分深厚,所以21年前他才能如捡漏一般神奇地穿过小黑布在林子里的结界,遇到她;也因为他们缘分深厚,才会在彼此都缺失了一段记忆之后,还能重新相遇。
既然不可能放弃他,他们之间的缘分又这样深厚,那她的那些生气、纠结甚至怯懦的情绪不仅多余,而且非常愚蠢,除了让她走许多弯路之外,全无用处。
此刻,珍妮才算将自己的心态彻底摆正了。
美好香艳的目标就立在那里,她要做的就是放心大胆、心无旁骛地冲过去,将他拿下。
少走弯路,不矫情,才是缩短这段征程的正经路子。珍妮严肃地握了握小拳头。
视线那一头,夏洛克也正好步履匆匆地走过来。正被自己鼓动的慷慨激昂的珍妮,跳起来就想向他扑过去。
将跳未跳之际,她蓦然意识到,自己视线的落脚点似乎有些不太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