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又进行了一些完善,把这件改革的事情弄得妥善了,然后允熥吩咐道:“你们不要对外声张,等我回去正式下达命令之后再说。”
景清与金纯答道:“是,陛下。”
允熥随即打道回府。半路上允熥还想着:“自己还是有些思维被局限了,很多事情这个时代的人其实都有更好的解决办法,自己那贴近现代思维的想法未必就是适合现在的,以后还要多多思考才行。”
允熥如此自省了一番。
允熥看着天色还早,决定下车步行回去。当然,安保自然也不会放松的。
这一溜达,就到了上元县的县衙附近。
今日是十一月十六日,正是每月的放告日之一,现在天还没黑,所以赶来县衙告状的人不少。
允熥临时决定看看这位他忘记了名字叫做什么的知县怎么审案,所以要挤进人堆之中观看。
允熥觉得在宫中每日都是看下边的人的报告,民间实情如何已经不太了解了,所以决定看看大明首都的最底层的主官怎么样。
今日到了现在围观的百姓也不多了,侍卫护卫着允熥来到县衙之外,然后他看到了有一个百姓正在被打板子。
允熥一开始并未重视这件事情。县官打百姓的板子太常见了,基本上官府因罪抓人,不管是不是这个被抓的人干的,被抓的人都不会承认的。而这个时候的物证采集很难,没有那么多高科技手段,更没有摄像头之类的,只能靠人的推导,然后就是口供了。
而拿到口供在某些时候只能靠着刑罚了,所以用刑很常见。
允熥知道刑讯逼供造成冤案的可能不小,但是他也没有办法,只能听之任之了。
允熥随口问一旁看刑讯的百姓说道:“老伯,这个人为啥被打?是盗窃被人抓住了?还是无事生非的破皮?总不会是偷人家老婆吧?旁边可没有其他人。”
那被称为老伯的人说道:“哎,哪里是小哥说的那样,这人是要状告当朝的礼部主事,叫做曹什么的。”
“按照太祖爷定下的律法,状告当朝官员,先打三十板子,若是仍然铁心要告,官府才受理呢!”
允熥顿时惊讶的说道:“太祖爷定下的律法哪有这一条?《大明律》只是规定,若是百姓诬告官员,除了百姓之间互相诬告的惩处之外,另外再加打三十板子。”
“太祖爷勤政爱民,怎么会在《大明律》之中定下这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