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宋志超早已与锦山郡的金长根联系上,得到了他的祖传秘方,现在只要按照秘方上面的成分大规模酿造,这种所谓的“万年人参酒”就可以大规模量产。
当然,因为“万年人参”太难遇到,所以可以用上好的高丽参或者其它人参来替代,并且按照人参分级来酿造不同档次的美酒。
至于这种新品美酒的名字宋志超也早已想好,就叫做“黄金酒”!
之所以取这样的名字,一是因为这种美酒的颜色是金黄色的,二是寓意这种美酒比黄金还要珍贵。
对于“黄金酒”的名字,约翰逊没什么异议。
事实上他就算有异议也不敢说。
随即双方又开始商议投资比重问题。
金长根拿出祖传秘方,占百分之十的股份。
宋氏集团拿出在韩国的流通和销售渠道,另外再追资500万美金,占百分之四十股份。
美国安海斯酒水集团投资2500万美金负责研发,酿制,以及销售,占百分之五十股份。
也就是说,金长根天上掉馅儿饼,只不过拿出了祖传秘方就捞到了百分之十的净股,如果以后黄金酒上市,他绝对赚发。
对于宋志超来说,他只不过顺势而为,原本是为了狙击大象集团的,现在顺带搞个投资发个小财,也算是蛮有趣。
商议完这些事情之后,黑人助理提醒约翰逊:“今天使我们和大象集团会长林昌宇签约的日子——时间差不多了,还要不要去?”
约翰逊:“……?!”
觉得这黑人助理也太没眼色了。
没看见么,这还签什么约?刚刚和宋氏集团签订完新合约!
不过约翰逊还是很客气地把目光投向了宋志超,充满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