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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现在自认很“小资”的金三顺对于美酒有一种很“强”的鉴赏力,那就是闻起来越香就越好喝,看起来越漂亮就越好喝,喝起来越苦越辣越像马尿,就越是高档次的好酒。

“这酒看起来不错哦。”小保姆金三顺嘀咕了一声,然后就张开嘴,对着小酒瓶的瓶口,慢慢喝了一口。

很小的一口。

“呃,这味道——”金三顺顿时双眼发亮,“怎么会这么甜?这不是酒么?”

金三顺一脸的诧异。

实则这“万年人参酒”经过金氏家族的祖传秘方炮制之后,已经把酒的辛辣降低到了最小度,再加上秘方内还有蜂蜜等成分,使得这“万年人参酒”的味道和爽口葡萄酒差不多,很是好喝。

“是不是我没品尝清楚?再尝一口吧!”金三顺忍不住又对着小酒瓶的瓶口轻轻抿了一口。

“哇!实在太好喝了!这味道也太棒了!还有我的身子怎么感觉……暖洋洋的?好舒服啊!”金三顺有些迷醉了。

她忍不住又对着瓶口抿了一下。

“哇,好喝!”

“不能再喝了,再喝就喝光光了——这可是给会长大人准备的……我还要靠这酒收买会长大人的心,顺便得到他的人……”金三顺嘴上说着不喝了,却抵不过喉咙中那条“小馋虫”。

于是不到半天功夫,那一小瓶美酒已经被金三顺干掉了一半。

“呃——舒服!我怎么感觉踩在棉花上,哦不,是踩在云彩上——我要飞哦,飞哦!”金三顺张开双臂,在飞机座位上做飞翔的样子。

宋志超:“……?!”

周围上百乘客:“……?!”

眼看众人都在看热闹,看笑话。

丢不起这个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