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不算,现在的宋志超更是香港叱咤风云的娱乐大亨,不,是世界级的娱乐大亨,连好莱坞七大电影公司的哥伦比亚都被他收购了,这是怎样的能量?
而他呢,只不过是潘禺这个小小地方的娱乐小老板,和宋志超比起来,简直一个是天,一个是地。
简直不能比啊。
真得比较的话,简直就是大海里的小虾米和巨大的鲸鱼比体型——遥不可及。
在兴奋完毕,ark哥才发觉自己的失态,准确地说,是女秘书那诧异的目光,让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所以第一时间,他开口支开女秘书,给她安排工作,却倒咖啡过来,自己则重新镇定情绪,坐到老板椅上,然后心中浮想联翩。
说起宋志超,ark就一顿的感慨,想当初,宋志超还只不过是一个过来投靠他的打工仔,自己给他安排工作,让他接触大世面,那时候对方还一口一个“ark哥”地称呼他——可是现在呢,宋志超俨然已经成了一个神话,从潘禺传到广东的神话。
身家百亿。
娱乐大亨。
雄霸香江。
收购哥伦比亚。
击败索尼帝国。
连美国总统都是他的好朋友。
这一切的一切,简直不可思议。
至少每次听到这些传闻,ark都有一种掐自己脸,看看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的冲动。
人,怎么可以如此成功?
这才短短两年哈!
可事实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