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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香港那些聪明人就把宋志超的底细扒了出来。

原来宋志超是大陆人。

这样就可以解释了。

大陆人都是痴的嘛,都以为香港的东西是香的,这些过了时的衣服,帽子,还有快要过了期的酒水,罐头,运去大陆也是可以卖钱的啦。

再说了,以前就有香港人在大陆做过卖二手衣服的生意,从香港和日本搞一批人们穿过的旧衣服,什么牛仔裤,蝙蝠衫,运动鞋,拉去大陆去卖,还卖得很红火。大陆那边的人都很穷,没钱的,旧衣服只要穿上好看就ok。

这些香港聪明人就这样认为了,认为宋志超也是在捯饬旧货,准备拉去大陆销售。

既然有这样的傻子在收垃圾,有钱干嘛不赚?

于是乎,很多香港加工厂的大小老板,就开始绕过坑爹的林家大小姐,主动找到宋志超联系,努力向宋志超推荐自家仓库中的存货。

一波又一波。

一批又一批。

对此,宋志超显得很热情,几乎是来者不拒。

“王老板,你这批货我吃下了,三十万!”

“张先生,你这批罐头保质期还有三个月,我顶多给你十万——如果你愿意,就留下;不愿意,就拉走!”

“孙经理,不是我这人挑剔,我收的是垃圾嘛,你这些东西虽然都很好,但对于我来说,只能出垃圾的价格——如果你愿意卖的话,五十万;不愿意的话,您还是自己留着吧!”

这个时候,那些蜂拥而来的老板们才知道,这个宋志超虽然大肆收垃圾,看起来很傻,但杀价的功夫却是一流,很多老板都被他杀的快要哭了。

当然,本来这些东西就都是积压库存,卖不出去的“垃圾”,有人愿意出价购买已算不错,这些老板又哪里会真的把这些货物拉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