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门口,两个身大红穿旗袍的女孩在门口做迎宾。两个女孩都很漂亮。这个年代,女人的化妆技术还没有那么鬼斧神工,一般女孩打扮的都是很清纯,顶多在脸上擦点胭脂,在嘴上抹点口红。
这种清纯含蓄的美,让宋志超感觉很舒服,所以当其中一名女孩从当引领人员,把他们带到包间,斟茶倒水,热情服务以后,宋志超很是大方地打赏对方五元钱,并且道了声谢谢。
女孩有些发愣,一直以来她服务的客人都是些香港人,那些香港人别看挺有礼貌,挺有素质,但骨子里却很瞧不起她们这些内地人,就算有人打赏也不过才一两块钱,越有钱,就越抠索,哪像宋志超这么出手大方。
宋志超见她发呆,知道她不敢收钱,就看了一下她的铭牌,然后指着包间里面摆放的卡拉ok设备说:“小倩是吗,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就帮我把这调好,我想唱唱歌。”
原来这家酒楼包间设计的很时尚,尤其这个叫“富贵厅”的包间,更是添加了很时髦的卡拉ok设备,可以让客人在吃饭的时候享受唱歌的乐趣。当然,预定这样的包间也要额外花费很多的钱。
在小倩忙着捯饬卡拉ok的时候,宋志超已经解开领带,把穿了快一天的大红西服脱了下来。另外一名负责点菜的女服务员早见识了宋志超刚才的出手大方,主动上前帮他把衣服挂起来。宋志超朝她点点头,表示感谢,然后气定神闲地坐下,女服务员又用毛巾夹给他递上温热的毛巾,宋志超接过擦了擦手,还回去,然后笑着对陈建军说:“军哥,卡拉ok好了,要不要来一首?”
陈建军摇摇头,“你别逗我了,我唱歌可不行,跟杀猪一样。”
“那叫底气十足——靓女,给我这位大哥点一首齐秦的《狼》。”
宋志超可不是胡乱在给陈建军点歌,要知道在这个年代,尤其像陈建军这个岁数,十个有九个都喜欢听齐秦的歌,并且大多数男的都喜欢这首《狼》,即使不会唱,也能扯着嗓子喊。没人什么丢人的,狼呗,可不就是狼嚎。
这个年代的卡拉ok用来伴唱的是老式录音带,每次点歌都要把带子倒放到需要点歌的部分,很是繁琐。不过小倩的动作挺麻利,很快就找到了齐秦的《狼》。
陈建军被宋志超怂恿不过,就拿了麦克风有些扭捏地跟着音乐唱起来。
还别说,他嘴上说自己唱歌不好,一开口还是蛮有那种狂野的味道。
旁边两个小妹妹都开始给他鼓掌了。
男人都容易被女人激励。
陈建军也一样。
有这么两个小妹妹给自己鼓掌打气,他的精神头就来了;何况他们等的人还没到,干坐着也不是一回事儿。何况既然掏钱订了这个高档包间,那就不玩白不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