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闭上了双眼,陷入了沉思之中,他在回忆着土豆丝的形象,然后双眼一亮吐出了两个字出来:“有了。”
紧接着李世民看向了李元芳和徐公公说道:“这土豆丝,呈金黄色,朕是大唐天子,真龙下凡。”
“元芳之前说过,这土豆丝是新研究出来的菜品,朕是第一个吃的,那么以后就叫它黄金龙丝吧。”
李世民的话刚刚落下,徐公公立即鼓掌道:“陛下取的名字,就是厉害,黄金龙丝这名字不仅仅高大上,而且和这个土豆丝的外形也很是般配,不错!”
“不错!陛下要是让老奴来想名字的话,绝对想不出如此高大上,又有口味的名字出来。”
徐公公开启了她的拍马屁模式。
其实土豆丝,哦不对,现在应该叫做黄金龙丝了。
李世民其实并不是第一个吃黄金龙丝的人,李宽不知道吃了多少回了。
不过李元芳可不敢说实话啊!
正如李宽所说的,李世民其实有的时候就相当于是一个老小孩子,很容易哄他开心的。
黄金龙丝其实也不是多好吃,只不过李世民吃习惯了皇宫里面的山珍海味,如今换了一下口味,李世民感觉这口号新鲜而已。
“这么好吃的土豆美食,要是不推广到民间,真的是太可惜了。”
接下来李世民在每吃一道土豆做成的菜,他就取一个新的菜名。
另一边。
李宽带着小飞流出现在长安某条大街上。
“让开!让开!快让开……”
“撞死人,本公子可是不会负责的,不让开的话,你们死了也是白死。”
一匹发了疯的汗血宝马在大街上狂奔着,沿街的许多行人和一些摆摊的人都被疯马给撞飞了。
“又是杜家的小公子。”
“这是这个月的第几次了?他又开始骑着这一匹疯马出来,也不知道沿街要踩死多少人。”
“谁说不是呢,人家可是莱国公杜如晦的小公子,我们这些老百姓啊,又能怎么办呢?惹不起,我们只能躲了。”
无数百姓正在议论纷纷,李宽忍不住地上前随便看向一名书生问道:“这里可是大唐皇城啊!皇城司或者金吾卫不管吗?”
书生笑着回答道:“看你这穿着打扮,你应该是刚进来长安的吧!”
“这皇城虽然说是天子的脚下,可是谁敢管这些公子哥啊,这位骑着疯马的杜荷可是莱国公杜如晦的小公子。”
“而且不久,人家还是当今天子的女婿,前不久当今天子,刚刚下了诏书,要把城阳公主下嫁给杜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