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飞速发展的晁家庄

尤其是第一种,酿酒,利润可是非常高的。粉条也有很高的利润,红薯粉能卖到十几文一斤,属于高端产品。

地瓜酒经过蒸馏之后可以变成非常烈的烈酒,口感非常的浑厚,深受北方大辽国、大金国这些草原汉子的喜好。

晁斌感叹:“庄主用人之能无人能及,像白胜那人,十个人见了,有九个人会认为这就是个酒鬼子,窝囊废。但是庄主看中了他,他酿造的酒,那是高中低挡都有。每一款都很畅销,卖的挺快,非常棒。”

“白胜是挺厉害,这父子二人真不错。地瓜烧、各种杂粮酒,口感好极了。明年玉米、红薯产量增加了就要大量生产烈酒了,一点就着的高度烈酒,是辽国、金国汉子的最爱。”

其实这是晁盖的一个策略,以烈酒换马匹。

辽国连年征战,已经渐渐的被金国骑在头上了。

原本一直不肯卖马匹的辽国人也开窍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大量的草原马往大宋卖。

可惜,大宋人不识货的多,没人喜欢草原马,毕竟这马脑袋大脖子粗,四肢粗糙。

对于好面子的大宋人来说,这马可太没看相了。

好在这个时候晁盖打量采购,通过铸铁锅、茶叶、丝绸、咸菜、布匹来换取草原马。

现在晁家庄周边已经有五千多匹草原马了,如此多的马匹每年都在生产小马和小骡子。

密州岛的专门养马场更是多达两万多匹,密州岛养马场不单单是养马,更是驯马。

晁盖有些吃惊,这一年多,自己跑密州岛,跑金米岛,把家里的事情都安排下了,没想到变化竟然如此之大。

最为夸张的是程婉现在组建了一个棉纺作坊,专门纺织棉线的,晁家庄种植的棉花就是这个工坊加工棉布的。

虽然只有少少的一百多人,但是场地面积非常大,预计明年秋天,女工就要扩大到一千人了。

这还是按照晁盖的规划,棉花主要作为填充物,用来制作棉被和棉袄的。若是都用来纺织棉布,恐怕三五千女工也不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