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许是自己的安全有了着落,那人心情明显转好。
询问刘病已的名字,来自哪里。刘病已随便应付几句。
那人见刘病已乃无名小辈,便越发孤傲了。
他自称是比丘族最聪明、最英俊、最勇猛的人,名字唤作喏哼哈,他自夸世人都称呼他“智多星”。
刘病已知道他在自吹自擂,权且只当是听了一段笑话。
两人走了半天光景,天光大亮。
两人却并未走出荒野之地。
“戴!”
荒岭丛林中突然窜出一个高个儿的大汉来。
他高喝一声,跳到山路上,犹如一座高塔般截住了去路。
他一手攥着一根粗约十寸的木棍,一手掐腰,朝刘病已和喏哼哈怒喝道:“此树是我栽,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走,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刘病已看着此人,顿时喜感上头。
他心想:不会是程咬金提前出世,窜到了大汉王朝了吧。
只见他浓眉横飞,直插太阳穴,大嘴趔趄,露着大板牙,膀大腰圆,肌肉成块儿,威风凛凛。
若是平常人早就被吓得屁滚尿流,腿儿瘫软,跪地求饶了,但刘病已觉得此人可爱至极,因为此人眼睛里透彻如水,似孩童般,一看便是心灵单纯之人。
虽然,此人跟喏哼哈都是另类人,但这人的直接了当心地总比那些玩阴险的好得多,单就这一点就已经给了刘病已好多好感。
“这……这……这是劫道儿的匪贼,快去打他!快去打他!”
喏哼哈像命令狗一般,在刘病已背上,夹着双腿,上下挣扎着跳跃着。
刘病已一生气,松开托举喏哼哈双腿的手,喏哼哈顺势从刘病已脊背上滑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