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程谦和苏百义的目光同时灼灼燃烧,又发现了一个新事物。
“还可以将提纯的酒精、香精和水混合形成新的事物……”刘病已突然想到了酒精灯,难不成以后可以不用费心思制造煤油灯了,直接烧酒精灯得了。
太过危险,做化学实验还可以。
刘病已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他一抬头,看到众人仰望神器的目光里多了几分敬畏。
“大家一定要把神器之事注意保密,这可是咱们宝缘斋的核心机密。”
“明白!”
“打死也不说!”
刘病已望着众人信誓旦旦的样子,点了点头:“这个神器还是太过粗狂,我再改进一些使之更加精妙。”
刘病已查看了胭脂还未凝固起来,便说到:“时间尚早,我再做一遍,大家看好了。壮壮和小团儿你们亲手操作,宝缘斋此后的香水和胭脂就由你们俩来制作了。”
“好!”
唐壮壮和小团儿异口同声地说到。
当刘病已教授两人再做一遍后,等待成品出来的时候,第一波制作的胭脂早已凝固成膏状。刘病已用细簪子挑一点儿,抹在了小团儿的唇上,又用手指儿抹匀了。
红唇艳艳,香凝暗传,让小团儿一下子精神起来。
刘病已又用细簪子挑一点儿放在手心处,又点了几滴水儿化开,揉匀了拍在小团儿的脸上。
小团儿果然鲜艳异常,且又甜香满颊。
小团儿拿起唐壮壮递来的铜镜一瞧,顿时高兴地抿嘴偷笑。
众人哈哈大笑起来。
程谦这些日子打理宝缘斋,经常与贵族小娘打交道,自然懂得这淡雅又芳香的装束最能获得小娘们的青睐,高兴地说到:“咱们宝缘斋的胭脂不仅涂抹均匀,而且简便易行,相信一定会很快风靡整个大汉。”
众人很是高兴。
刘病已补充道:“若要上得了柜台,还需要上好的器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