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有一些人,非常的理智,冷静!
“水下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未经国家文物局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勘探发掘,或者隐匿、私分、贩运、非法出售、非法出口水下文物……”
“水下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
“请上交国家!”
“上交!”
密集的评论之中,有人排成了队形,成排成排的回复。
有人是黑,有人是玩梗。
不过这个节奏,也被带动起来了。
一时间,风起云动,一些人更是直接起了相关部门。
但是更多的人,却是争吵起来。
“无耻啊,辛苦找到的东西,干嘛要上交?”
“剪羊毛,也不是这样剪法。”
“博主,支持你,不要交……”
“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事情,最好不要以身试法。”
“有些规矩,已经定下来了,抗拒不了的……”
“遵守法律,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