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需要钱,我只需要一个理由。留在哥谭的理由。”我直视她的双眼笃定道。

我的父亲曾对我说过,当你不再急迫地想做些什么的时候,你就开始走向毁灭。我想我同意他的说法。我们真正的死亡是我们没有不顾一切想要做的事情。那才是真正的灾难。正因如此,我们须得渴望点儿什么,然后用手抓牢。这样人生就不会溜掉,否则一切都完了。

没人会拒绝一个免费的管家。我提着行李坐上了梵妮的车。

于是从那天起,我从韦恩家的管家变成了洛佩斯夫人的管家。两者其实没有什么不同,不过是换了个身份在哥谭继续生活罢了。

杰森是继你之后我照顾的第二个孩子。同时他也是梵妮对外宣称的儿子。但我可以对上帝发誓,杰森绝不是梵妮亲生的。无论从遗传学的角度上讲,还是从日常相处上看,他们更像是姐弟而非母子。

这种近乎肯定性的猜测很快得到验证。某天晚餐结束后,我在餐桌下面发现了杰森最珍视的玩偶熊。

他总是抱着那只熊吃饭睡觉,还会自言自语地给它讲故事。

我起初对他的智商感到担忧,但除此之外,杰森的表现和其他孩子无异,甚至更为成熟。时间久了,我也就见怪不惊了。

眼下,这只熊脏兮兮的躺在地上。我把它抓起来,伸手摸了摸。里面的棉花不多,完全撑不起它的皮囊。一拳下去,熊脸凹陷下去再也鼓不起来。

它实在是太旧太脏了。虽然我尚未好心到给杰森买一个新玩偶,但有轻度洁癖的我决定给这只熊洗个澡。

在我往外掏取棉花的过程中意外摸出一张照片。

画面上有三个人。高大的白人男性搂着金发女人,女人怀里抱着个四五岁模样的孩子。我从眉眼间辨认出那孩子就是杰森。而身后的两位则是他的亲生父母无疑。

我那时头脑一热,跑去和梵妮炫耀我的发现。那口吻像是中了百万大奖似的(现在想想简直是蠢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