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依依的盘算不能说不好,可沈清明却依然感觉心里堵得慌。这孩子,是觉得她出嫁了,自己这个爷爷就不懂的怎么添置家产了不成?家里如今每年开销是大了不少,因为三郎四郎也开始跟着读书了,做活挣钱的人愈发的少了,吃的倒是因为孩子都到了长身子的年岁,越发的多了起来。

可他又不是吃干饭的,那些个她教给弟妹们的事儿哪一样他这当爷爷的拿不起来?再不济不是还能弄点朱砂卖嘛,这也是很挣钱的,顾着孩子们吃喝总不成问题。再说了,有田地的银子在,有铺子作坊在,这些出息每年还是能存下不少的。

不过说起存钱,今年除了大丫出嫁的花销,其他的并不多,孩子读书的束脩已经全交了,那剩下的……

“大郎啊,这几日你出去的时候留心一下,看看周围有没有卖地的,若是有,再买上十亩。咱们家如今还攒下了几个钱,加上这一笔,家里银子够宽裕了,不买地平白放着也是放着,还不如买地呢。一点点的攒,等着四五年后,许是又能攒出一百亩来。”

老头心还挺大,这是怕被自己孙女比下去了?

大郎略略抬头看了看自家爷爷,嘴角一翘,应承道:

“行啊,我明儿就去问。对了,大姐早上去山上了,得了两只野鸡,刚才在门口给了我一只,咱们一会儿吃野鸡汤吧。”

不管是不是,大郎都当自己不知道,反而将沈依依的孝心给显示了一番,听得沈清明高兴的同时又有些不安起来。

“这都嫁人了,还这么往家里送,也不怕隔壁简老头生气。”

“便不是咱们家嫁出去的,就您和简爷爷的交情,他家有了鸡汤吃,能少的了您的一碗?两只野鸡呢,给您就受着呗。”

这倒也是。这时候的邻里关系十分的讲究人情,交情好的,只要不是吃不上饭的人家,那隔壁当自己家一样混饭吃都是常有的。要不然为啥以前总有人说什么吃百家饭长大的?就是这么个乡情。更不用说隔壁还是老人的情况下了,那就是一条街上的,有人家条件好,有好东西,分享上一二也不是什么少见的。

沈清明听了也不说话,只是起身往外走,想去看看那野鸡,只是等他走到厨房,却发现那野鸡已经收拾干净,在锅里炖着了。合着从一开始,大郎就是和他打声招呼啊!沈清明侧头瞪了大郎一眼。

坐在灶台后头烧火的二丫见了这一幕,微微露出几分羞涩的笑意,也不多话,将手里的柴火往边上正收拾柴火的三丫手里一塞,走到灶台边,用大铁勺舀了一勺,放到小碗里,递了过去。

“爷爷,您尝尝,和大姐以前做的味道像不像?”

这是让他尝尝?是堵他的嘴!这些孩子,跟着他们大姐学的,越发的古灵精怪了。不过这汤还真是不错,二丫手艺可以啊!想想这几年大丫做饭好像一直带着两个妹妹本以为也就粗粗能像个样子,如今能做成这样,看来是上了心了。

如今再想当初那丫头又是学刺绣,又是学做衣裳的,都成了样子,那跟在后头的这两个小的,想来也应该学了些吧。若是如此,这丧母之女婚嫁这一条,倒是没了让人指摘的地方,将来嫁人肯定能寻个不错的人家。

沈清明心里一转,神色自然越发的慈和起来,放下手里的碗,不吝赞赏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