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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宁这边噘起了嘴,把手中的不锈钢盆子一踮脚放到了操作台上,然后带着维尼、泡面、黑虎和丹佛往厨房外面走,小丫头这一转身跟大部队似的,立刻觉得厨房的空气都浓厚了不少。

就这样小丫头还在嘴里不住的唠叨着道:“不给就不给呗,还这么凶!”

简恒看到母亲一让开,终于知道自家老娘做的什么东西了,在简恒的老家这东西叫胡炸鱼,就把一个成年人巴掌大的鲫鱼或者其它的小鱼,裹上了放了盐的面糊糊之后放到油锅里炸,把面炸成了金黄色之后,鱼骨也就酥了,鱼自然而然的也就被炸熟了。

做胡炸鱼这鱼必需要新鲜,而且还必需要湖鱼,最好是野鱼,因为湖鱼鲜,加上外面的面团包裹锁住了鱼肉上的水份,所以炸出来的鱼外焦里嫩,鲜香酥脆。

旁边就是湖,而且有了银鲤这鱼的新鲜自然是有保证的,只是让简恒觉得有点儿奇怪的是,这么大小的鱼没有自己他们是怎么捞上来的。

“非常好吃,我从来没有想过鱼还可以这么吃!”小麦一边唆着手指头,一边眼巴巴的等着下一条鱼。

美国人原本就对于油炸食品情有独钟,现在这湖炸鱼一出,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中国改良式的美国炸鸡啊,关健是什么?炸鸡的骨头嚼不动,这种中国式的炸鱼连骨带肉一些嚼,口感十分的独特,入口之后明显的有一种特别奇妙的层次感。

“吃了一个了,还吃?”简恒看到锅里的鱼便猜的出小麦上一个吃的鱼大小,怕她吃的多了,等会儿饭吃不下去了。

小麦看都没有看简恒一眼,继续望着锅里:“我刚才只吃了一个鱼段。”

孙秀英这边捞起了一条鱼,放到了漏勺里控着油,然后又裹了一条鱼放到了锅里,这条鱼入了锅,那边又有一条好了。

一边干着活一边孙秀英就和简恒说道:“小麦刚才就吃了一点点,还是我吃剩下的,这傻丫头不喜欢吃鱼头。”。

胡炸鱼的鱼肉挺好吃的,但是对于会吃的人来说,或者这么说吧,他们自己认为会吃的,一定要吃鱼头,因为鱼头里有鱼脑,外面焦黄咸香的面团,配上鲜至极的鱼脑,那是最好吃不过了。

当然了大多数的人开始吃的时候都会像是小麦这样,专门盯着肉咬。

简恒冲着小麦说道:“这个鱼要吃鱼头,咬开了半边鱼头之后,用嘴吸鱼脑,然后就着热气带着截鱼头这么吃,那才是最地道的吃法,光吃鱼身子,那层次有点儿低。”。

就在简恒教着小麦如何吃胡炸鱼的时候,简振华喜气洋洋的走进了厨房,手中还拎着一个篓子。

一看到老爸的造型,简恒便明白今天家里的这一顿胡炸鱼是怎么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