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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马都挺不错的,一看就是标准的夸特马,无论是从身体结构还是从跑步的姿态来看,都是属于上等的夸特马,不一定会有什么血统证书,但是作为牧场用马的话那肯定是足够用了。

而大家也知道,现在简恒的牧场里才多少马啊,一共才十七八匹的样子,这还是算上了大麦小麦的马,根本不能满足简恒计划吖!

简恒现在把主意打到了这群马的身上,也不是所有的马,而是其中已经大了肚子的漂亮小母马的身上。

现在这个时节,可以说是所有能怀孕的母马,几于都已经有了孕,只等着来年的春天,一匹匹小马驹便会降生下来。

简恒的想法很简单,直接挑出一些好的母马来,扔进自己的空间里,等着它们把马驹产下来之后,自己便可以把马驹“合法”的占为己有。

为什么说合法呢,因为在法律上,虽然这些马已经是野马了,那么它们本就该属于需要他们的人。也就是说,无主的野马驹可以属于任何人。

但是现实操作起来还比较麻烦,因为这其中还有一个悖论就是在一定时间之内,马主“放弃”在公共牧场的马及其马驹都依然属于马主。

这样很好解释,就拿房子来说,这房子我不住,几年之后我都不住那么这房子就不在属于我了,美国法律规定为房子你不住,那几年后他就不属于你,因为你不需要它。再你丧失了所有权之后,谁搬进去住这房子就属于谁的。

但是在这合法的几年内,搬进去住了两个月再搬了出来,那么失去所有权的时间,则是重新从搬进去住之后开始重新计算。

这东西套在马驹身上同样适用,这些马主们正是抓住了这一点,每年到弃马的公共牧场来“行使”一下主权,这样自动的这些马匹的所有权又往后延续了一年。

当马驹生下来被打上烙印之后,它也自然就有了主人。马主们每个春天都会过来给自己母马新生出来来的马驹烙上一个印,就是基于此种原因,为了让这些野马在法律上依然属于自己。

总的来说就是薅美国的公共的羊毛养自家的马。

内心里打定了主意,简恒这边便扔掉了手中的猪蹄,带着黑豆一起从藏身的地方钻了出来,凑近了马群。

感觉到了有人过来,马群立刻停止了进食,抬头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起来。

当它们发现只有简恒一人一骑的时候,并没有显得多慌张,其中很多的马甚至继续低头啃起了牧草。

只有马王很紧张,转过了过来不住的冲着黑豆打着响鼻,看样子对于黑豆这样一匹硕壮的小公马充满敌意。